外出经营可以自带专用发票吗?
外出经营可以自带专用发票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要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对擅自携票外出,在经营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携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逐联注明“违章使用作废”字样。
答:建议企业发生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此类情况,应先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咨询当地对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是否有本地规定。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经营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