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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用摊销年限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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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用摊销年限有规定吗?

装修费用摊销是按企业自己估计呢,还是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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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27 14:5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李***

    2019-03-27 14:53:04

其他答案

    2019-03-27 14:39:27
  • 有明确规定。
    按税法:
    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自有固定资产的装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自有固定资产的装修,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可一次性列当期损益。
    

    C***

    2019-03-27 14:39:27

  • 2019-03-27 14:06:13
  •   1。会计处理:
    在两次的装修期限内或该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中取时间较短者。
    2。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你描述的情况装修费用不属于改建支出和大修理支出,属于规定的(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应按照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的规定进行处理。 提示:会计处理同税务处理不一致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时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

    紫***

    2019-03-27 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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