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难题, 北京租房遇到的难题!
我今天下午要看一间房,是楼房,要出租的那个人说已经跟中介交押金了,签合同了.他是跟朋友租的那间房,结果他朋友没有来.所以就原价转租/
我看房要付一个月押金的,他不住那个小区里,住别外.我怕到时候找不到他,该怎么办?他让我交押金也是怕他自己损失.我不租可以租给别人啊.这时候我该怎么办?我就怕交了押金到时候找不到人.有经验的朋友们给予回答啊.谢谢了.
别租,现在像这种出租房来骗人的很多,他们都是二房东,房子剩下一个两月的时候转手出租,到时候骗你4个月房租就跑了,或者他们跟业主串通,二手房东收了你定金或者房租就跑了你根本找不到人,然后房东又把房子找回去了!而且像你这种即使有中介公司参与签3方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最多就是你起诉中介公司,但是他们都有专门法务部跟你周旋,你想拿到房租也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了,得不偿失啊.
租房子一定要看房东身份证和房本原件,看清楚是否房本物业地址和实际看房地址一致,看好租赁合同的违约赔偿和缴款日期,否则你差一天没交房租直接把你轰走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切记!!!祝你找到合适的房子
别租,现在像这种出租房来骗人的很多,他们都是二房东,房子剩下一个两月的时候转手出租,到时候骗你4个月房租就跑了,或者他们跟业主串通,二手房东收了你定金或者房租就跑了你根本找不到人,然后房东又把房子找回去了!而且像你这种即使有中介公司参与签3方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最多就是你起诉中介公司,但是他们都有专门法务部跟你周旋,你想拿到房租也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了,得不偿失啊.
租房子一定要看房东身份证和房本原件,看清楚是否房本物业地址和实际看房地址一致,看好租赁合同的违约赔偿和缴款日期,否则你差一天没交房租直接把你轰走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切记!!!祝你找到合适的房子收起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各有各的好处农村的房子大住着舒服,城里的方便应为都是在城里生活现在,不能说谁的好只能说各有所长
生活用品. <br/>比如:你平常在家要用的那些东西和你女友平常在家用的东西. <br/>如果要自己弄吃的. <br/>就要有个电磁炉,锅碗瓢盆. <br/>还有个挂衣服的简易衣柜. <br/>打扫为什么的用品. <br/>床上用品.什么枕头啦这些的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了. <br/>还有油盐酱醋,米啊.这些的. <br/>基本就这些...最好买几双拖鞋 <br/>有人来你们那玩也不至于弄的太脏
一般中年人对男孩子的印象基本是要比女孩子的卫生状况差一些,女孩子给人的感觉就是爱干净。<br/>如果你很担心女朋友受骗,可以找一处两居室的屋子,你搬进去和女朋友同住,这样你会放心一些。<br/> 所谓雄性竞争优势,指的还是赚钱养家,竞争结束之后,打扫做饭还是该女人来做的。但如果竞争没完成,那为女人多付出一些也没啥。
你可以拒绝,因为在此期间,房屋的使用权是归你的.只是约定俗成的某些区域说房东可以有权利来带人看房,但是这不属于法律范畴,所以你完全可以拒绝
一、你多大了?成人了吗?<br/>二、你成家没?<br/>三、你不可以!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br/> <br/> (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br/> <br/>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br/>(三)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br/> <br/> 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br/> <br/> 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财产、人均收入、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屋、民政、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住房价格水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和人均住房面积等因素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br/> <br/>申请审查程序 <br/>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住房保障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br/> <br/> (一)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所在单位(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br/> <br/> (二)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承租证明; <br/> <br/> (三)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 <br/> <br/> (四)身份和户籍证明; <br/> <br/> (五)财产状况证明; <br/> <br/> (六)婚姻状况证明;
介带看时候都会要求客户签张带看确认书也防止跳佣金我说也有对地方人家带先看有时候也要尊重下人家劳动成也合理给点吧花点小钱省点烦恼和麻烦我朋友也遇事情介天天拿502胶水堵门烦又得找人换锁芯
不能 现在一般的租房都是 租不到三个月 不退押金 房租你给他要他应该会给你 押金是不可能给你了 建议好好跟他协商 如果你的这个房东好的话他还是会给你的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