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共享资料 医院库

夫妻婚后买房 只写一个人名字 保险么?

夫妻婚后买房 只写一个人名字 保险么?

结婚以后 按理说无论写谁的名字 都属于共同财产 那如果写名字一方偷偷去过户 这样可以么?

全部答案

  • 不保险。产权登记一方偷偷去过户或者拿产权证抵押在现行法律和行政事业审批是完全可能做到的,虽然旧的《婚姻法》规定婚后属于共同财产(有约定的除外),但根据后来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产权登记方是可以这样操作从而有可能损害物权共有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房产部门在过程中会做资料检查和询问笔录),而一旦形成权益侵害另一方必须另行民事诉讼才可能维护自身权益。

    不保险。产权登记一方偷偷去过户或者拿产权证抵押在现行法律和行政事业审批是完全可能做到的,虽然旧的《婚姻法》规定婚后属于共同财产(有约定的除外),但根据后来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产权登记方是可以这样操作从而有可能损害物权共有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房产部门在过程中会做资料检查和询问笔录),而一旦形成权益侵害另一方必须另行民事诉讼才可能维护自身权益。收起

    眸***

    2018-01-15 07:33:10

看房选房

点击加载更多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关注
爱问

关注爱问微信公众号,开启知识之旅,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