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协议上无卖方共有人签字,交易是否有效?
朋友家2000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卖方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双方签定有协议,规定房产证一旦办下来就办理过户手续,她家当时全部付清购房款,对方给了一个收据,但是协议上只有卖方一个人的签字,没有他老婆的。现在对方拿到证后,故意拖延不办理过户手续,我朋友该怎么办,如果通过除法律手段,又该怎么办?
你朋友必须能证明当时卖的共有人,也就是他老婆知道买卖房子的事实,并且属于默认同意,或者是在这五年中知晓,五年的过程中也没有反对此项交易。因为他们属于共同利益人,法律上会倾向保护你朋友的利益!
你朋友必须能证明当时卖的共有人,也就是他老婆知道买卖房子的事实,并且属于默认同意,或者是在这五年中知晓,五年的过程中也没有反对此项交易。因为他们属于共同利益人,法律上会倾向保护你朋友的利益!收起
房产证上没有登记记录有共有人的,不妨害交易。 至于拖延过户的处理就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了
房产证上没有登记记录有共有人的,不妨害交易。 至于拖延过户的处理就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了收起
首先你要查明所购房产是否为买房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出售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若一方不能到场,也应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如果不是就省事了,和他老婆没关系。你现在的交易行为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问题,最好请教专业律师。
首先你要查明所购房产是否为买房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出售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若一方不能到场,也应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如果不是就省事了,和他老婆没关系。你现在的交易行为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问题,最好请教专业律师。收起
很难了,现在关键在他老婆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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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我加分,然后我告诉你。
先给我加分,然后我告诉你。收起
你们之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是站不脚的,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有产权证。首先要确定是不是双方共有财产。
你们之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是站不脚的,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有产权证。首先要确定是不是双方共有财产。收起
这事关键是要看你们合同里有没有写请关于延期怎么办的条例!如果没有那就协商解决!不行就吓唬他一下!
这事关键是要看你们合同里有没有写请关于延期怎么办的条例!如果没有那就协商解决!不行就吓唬他一下! 收起
共有人必须签字,最好按手印。
共有人必须签字,最好按手印。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