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美啊,廉租房都的有关系的人住的.......
想的美啊,廉租房都的有关系的人住的.......收起
不签合同可以,但一定要开收据!收据上写明“房租”,让他签名,足够证明你们的租赁关系了。可能碍于朋友的面子,你会不好意思叫他签合同,但你可以要求他开收据,就说单位可以报销,随便找个理由,他不会拒绝的,除非他有意将来害你~~
我觉得写清房子的位置,项目大的直接写名项目名。然后留下电话就行了。还是电话里比较好沟通。
看房注意事项周边环境 在看房时一定要留意房屋的周边环境和所在位置。一般从你下车的站或公交站开始,就已经需要注意了。夜晚漆黑偏僻的地方,最好不要选,尤其是女生。在去看房子的路上要关注周边,人员是不是混乱,环境是不是良好,社区邻居是凶神恶煞还是慈眉善目,这些都要尽收眼底。白天看房具体怎么看: 1、 路灯的多少; 2、 小区出入的管理情况; 3、 观察小区内的环境、景观、绿化养护情况; 4、房屋离大马路有多远,经过了几条街到达小区; 5、进入楼座后注意公共区域的整洁度; 当然,周边环境也包括生活便利与否,就近的饭店、餐馆、超市、卖场、银行、医院、药店之类。 看房注意事项交通情况 交通情况在看房注意事项中是很重要的一点,尤其对上班族来说很重要,如果要租的房屋离上班地点比较远,最好有,毕竟大城市都会堵车,坐公交车不好预计花费时间;如果租与公司较近的地方的房子,可以选择公交直达的地方,关注一下能坐的公交有多少,多久来一辆,运营起始时间。 如果是骑自行车或者电瓶车上下班的,还需要关注一下停车场。说到这,不得不提的是随之而高涨的小偷手段,所以停车场要关注安全、费用、充电问题等。 看房注意事项房屋本身 要租住的房屋本身就是看房注意事项的重中之重,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一)、室内环境。房子里面是否干净,通风采光如何,还要看一下天花板,一定要记得,这点很重要,屋子的天花板上如果有下水管道,整天响个不停是很影响生活的。在屋子的某个角落里,是否存在隐患。 (二)、室内功能。 租房的时候,如果真看中了这个房子,并且觉得价格实惠,那么请检查房子里面的家具,厨具,卫生间,家电这些东西,是否都能正常使用,如果有损坏,最好让房东修理或者在合同里写明,避免一两年后解约时说不清楚。如果谈好正常使用损坏由房东(出租方)负责修理的话,必须写入合同。 具体检查以下事情: 1、门窗。门窗是防盗的关键,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门窗户是否都能关上、关严实,检查防盗网是否结实。 2、室内设施。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3、家用电器。一般房东或者中介会为提升租价而拼凑一些电器,设备老化严重,使用时无法保障。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4、卫生间防水。一定要注意看卫生间的天花板和墙壁是否有水渍,如果防水不好,隔三差五找房东找楼上很麻烦,很伤邻里感情。
你租出去了然后自己再租个住吗? 还不如自己住省个租金钱. 再说了,按照这么多年的租房经验,房东都是怕自己的新房被包养的不好了,对租房子的人都是千交代万嘱咐的.
其实哪复习都要环境安静行主要靠静没用发考同济我觉靠自复习自努力同济附近租房专业课内部信息另别论<br/>另外我说句谈几恋释纠结前友XXXX类自看淡点
你好,你说的“但在房主收到我们的房租后就变了态度,甚至后来还说要卖房子希望我们能另外找个房子,房租就住多久算多少,鉴于现在我们租的房子条件比较差我们就同意了房东的这个说法,在我们租房的这两个月内,房东多次带要买房的人来看房子,虽然有很多不便我们也没有多说什么。 ”有证据证明吗?如果有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你们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来加以证明,你的要求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希望你能收集到对你有利的证据,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
我的建议是: <br/>1.与他谈话时表现出一种租不租房无所谓的态度. <br/>2.暗示他附近还有房屋出租,自己正在犹豫,不知道租哪间好. <br/>3.以弱者的身份提出你的要求(例如说学生没什么钱,家里不富裕之类的) <br/>4.根据房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价格.(就是挑毛病) <br/>以上几种手段综合使用相信会起到一定的效果的.如果他还是坚持高价,那就让他哪凉快上哪玩去吧.
你可以跟她们认真沟通一下,你应该获得赔偿,当然如果她们不愿意的话,我觉得你也没有必要和她们争论下去.这样的人,不相处也罢.权当花钱认识了一个人吧.
江浦校区附近有旧的教师宿舍,不太好但是蛮便宜的500元一个月你可以去那大听,我就住在那儿,一般会有明显的广告牌挂在家门口
1,在与客户的第一次看房中,不停的去了解客户,越详细越好。<br/>2,约看时候的技巧,对比性较强的房子去看,以便能当时订房<br/>3,盯好双方,严禁跳单情况发生。<br/>不要先行离开,防止客户回头去找业主。<br/>还有就是不要因小失大,也就是开私单,小心是你们公司暗访的,找份工作不易呀。
租房该注意哪些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呢?对此,行业专家给出以下建议: <br/><br/>1.尽量找有资质 <br/>的中介公司。小中介公司本身的合同不完善,可能未经律师看过,如果发生纠纷,很难保障消费者权益。 <br/><br/>2.查看房产证,签正式合同。有房产证的房屋,才有资格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一般中介筛选都会核查房东的资质,而提供不出房产证、产权人不清晰时,由于与房东的责任不能明确区分,租客的合法权益难有保障。 <br/><br/>3.注意出租屋的消费环境和卫生环境、其他配套,看有无小区物管。 <br/><br/>4.租金占自己月收入的四分之一以内比较保险。谈租金时要货比三家,多看几处出租房。 <br/><br/>5.租客可以争取3-5天的免租期,收拾房子等。 <br/><br/>6.检查家具清单、写明品牌,并实际试用确保无误。 <br/><br/>7.如果合同期内可能因为工作、生活变动引起租房地点变更,租房者一定要在合同内约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中断合同,业主应退还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附近有好多私人 三四层的住宅很多可以租的<br/>旁边大墩村 也有很多 步行也就几分钟
你去曲师大的图书馆看看,墙上有好多出租房子供考研的学生用的。很多是老师的房子,环境、价格都不错!我们同学就有好多在那住的~
不会便宜 市南的房子租金比较高 可以考虑在浮山后租房子 稍便宜 有公交到青大 耗时大约20几分钟
王只能与拆迁人或征收部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原租赁合同有效。
如果卖出去的话,主家想租出去的话你可以继续用,不想的话你也没办法,你有出租合同按合同规定租金的双倍赔偿
你好<br/> 1、你们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置换后乙方一楼仍为门面房,二楼置换为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所以,门面房和卧室、卫生间都应在一楼,甲方解释57.78平米和一楼没有关系,明显是故意曲解,应当按照一般的文义进行解释。<br/> 2、关于把边第一家,由于当时是口头约定,虽然你进行了录音,但是录音证据一旦对方不认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你要求把边第一家的安置房,这个支持的可能性较小。<br/> 3、由于合同中约定了“甲方不在负担乙方的门面租赁费、租房费、搬迁费等任何费用”,所以应当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租金损失,也就是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计算。由于是政府违约,所以,租金损失应当由政府承担。<br/> 综上,我认为你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一楼的87.48平米置换房加57.78平米的卧室卫生间,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较大,要求安置在把边位置可能较小,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损失应该也能得到法院支持。<br/>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您好!<br/> 妈妈被车撞与买房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除非这房另有人想要,就制造事端,那就另当别论。<br/> 如果你感到纠结或怀疑的话,就以妈妈受伤为由,通过协商退掉,免得心里疙疙瘩瘩的。
仔细分析了你提出的问题! 可归纳为两条;一 经过公证处公证与其公司签定了店面及附属房拆迁安置协议书,(在签约时未曾看到正式的图纸).<br/>二 补偿安置的房屋你不满意!<br/>本人可给你提供 一剑封喉的一招!!!<br/>(要求;你要具备的证据.1 从拆迁开始到安置上房所有的带公章的书面材料! 包括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带公章复印件也行 此证据用于证明拆迁人的身份是否合法!!)<br/>证据 1 的指导精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br/>《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注意;拆迁人是否具备?! 如:拆迁人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是200万.它能干1000万的工程?!)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br/>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注;是否政企不分!)<br/>说明:以上的证据证明.此次拆迁是否是合法拆迁!!(如果是不合法..政企不分..可将拆迁公司、开发商..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共同作为被告进行诉讼)。<br/>注意:民告官..你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起诉后.他们会想方设法的与你进行调解的...你就可以提条件了..)<br/>如果你不想把事情搞大...第二招..不过谈判起来比较吃力.因为你以经不是钉子户了.不占主动..要靠毅力!!<br/>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br/>你让对方拿出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证明.(估计能拿出来很难!!)<br/>可.以此为依据起诉对方.(也会获得谈判平台)<br/>第三招;根据原协议的规定起诉违约方.要求履行协议.(比较被动!!)<br/>理清思路..步步为营....望你早日如愿!!
旧仓库所有权登记是谁的?傻呼呼的。如果没证的,买卖交易部分无效,租赁部分有效。让他给证,过户,看仓库的属性是否具备合法买卖前提。不然钱丢到水离,你拆迁一毛也没有。
我想出租一处房屋,发出广告后,有一个16岁的男孩找我想要租房,我不知道他是否有资格和我签约租房? <br/> <br/>如果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不满18周岁,没有独立生活,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br/>如果已满16周岁,有合法职业、独立生活,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独立租房。
虽然签合同的不是房东属于无权代理可撤销合同,但是如果房东是他姐姐,追认一下合同一样有效。<br/>要减少租金通过法律途径没有办法,只能协商,谁让你们当时不考察清楚呢。
首先签20年的合同,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下签的,有点“不正常”。“租费忒低”其实就表现为合同的不合理,那就不是你的违约问题,而是“长期的投入和产出的利益分配”问题。合同应该有所规定“情况变化”时的约定,包括利益特低的时候,他的退出,和利益走高的时候你的“追加利润的分配”。 <br/> ? ? ?20年间,你的房子假如湮灭了,你就等于白送给别人了,是不是。一般合同都会规定“每年租金的增长的幅度”,不可能20年不变的;你现在可以提出“租金增加”(不是想“违约”,是“合同变化”,不要搞成你的“违约”。) <br/>追答 : 现在我们国家的“个人财产权”正在加强保护,违反利益公平性的很多是“租客”,就象说“黄世仁害怕杨白劳”了,赤脚的不害怕穿鞋的了,无法无天的社会了;我就遇到“租客”禁止房东卖房,还想让房东赔偿他的“损失”,滑稽了———但是合同里面应该规定“特殊情况条款”的;你十年前可能考虑不到的,现在可以提出“追加条款”,注意,这不是你的“违约”,而是你的权利。
1、房屋装修消防验收通过的时间。 2、押金付款方式及押金退还条款。对于承租人而言,争取所付押金的金额要尽可能少,需要在合同中强调:租期结束时,业主应该退还租户押金的具体时间及因押金退还滞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以防个别业主在租户退租房屋时对租户进行百般刁难、拖欠房屋押金不还。这种现象不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请租户在早期的合同条款中就格外注意。 3、关于免租期在整个租期中所处的时间段的约定。对于租户而言,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争取把免租期放到整个租期的前阶段。 4、退租后的交房状况:现状交房还是原状交付。对于租户而言,争取在合同中约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时的现状交付,尽量避免签为退租时必须把房屋恢复成刚租赁时的原样。因为这样可以免去租户在房屋退租时,在面对公司搬家本来就有的一大堆头痛的工作的同时,又要忙于应付为原房屋进行恢复装修,尽量争取提早避免既费神、又费钱的麻烦。
1、 出租方出租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 出租标的物(即承租房屋)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房屋的交付状态。 3、 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4、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5、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6、 对承租单元续租、扩租、转租或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及条件。 7、 对不可抗力事件的约定。 8、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负责条款。 9、 对合同终止及相应处理办法的约定。 10、 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 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 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此外,不少老龄房由于年久失修,漏水问题尤为严重,大多都是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所致。 譬如以前用的铁管容易生锈,胶管也容易被腐蚀。虽说一般防水层如没被破坏,能保持八年至十年的时间。 但业主并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总是等到漏水时才予以重视。管道和防漏设施在使用了一定期限后,最好提前翻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放心保)退保手续不要忘 买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3、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购房者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 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规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在业内专家看来,楼市新政出台后,一些购房者因不符合购房资格或者首付款比例增加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出现买方想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而卖方不愿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返还定金的纠纷。这其中涉及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分析。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锦炎表示,首先要明白,无论限购前还是限购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不影响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效力。但这里面因调控政策突然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分为限购和限贷两种情况分析。 一种情况是限购。在政策出台前购房者是有购房资格的,但因为政策出台,购房者丧失了购房的主体资格。此政策构成了对房屋买卖双方的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因限购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种情况就是限贷。即政策以提高首付比例等方式对购房者的贷款条件进行了限制,从而影响了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此种情形属于《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杨锦炎说,购房者因为首付条件的提高,无法履行合同的,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政策出台之后,对于买卖双方,应按着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交了定金的买卖双方可以根据纸质的合同加以甄别,看是否因为不可抗力政策而无法实施房屋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视情况而定,该退的定金还是要退。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 从法律的角度讲,根据退房理由和依据把退房纠纷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照约定退房,即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确需要买受人可以退房,例如,开发商设计变更、逾期交房、面积差异处理等等,条件成就时,买受人就可以依照此条约定主张退房。 另一种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退房,简单说,按照合同法规定不能实现购房目的或者发生影响合同效力的行为,这些为法定退房事由,例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国家政策变更导致依照约定无法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有严重欺诈、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行为等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退房。即作为买受人的我们,如果前两种事由都没有发生,那么只好考虑无理由退房,即违约退房,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此种退房方式也需要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退房条款,如果没有,是不可以主张无理由退房的。 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购房人所享有的在以下6种法定情形下的退房权利: (一)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已将土地设定抵押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通常情况下,购房人想以此作为退房的理由,往往举证较为困难。 (三)套型误差而导致退房。 对于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这种情形适用于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 (四)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五)规划设计的变更而导致退房。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退房。 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此退房。 商品房退房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退换,涉及资金数额巨大,权利义务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并且由于退房程序比较严格,所以办理起来非常麻烦。如果我们对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也不熟悉其办理流程,那么最好委托给专业律师,省时省力,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