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注销。回迁后,按新房信息,重新核发新证
应该注销。回迁后,按新房信息,重新核发新证收起
关键看你 买的房子价格是多少,100个平方在上海少的100万左右,多的1500万也可能,所以必须知道你的总价是多少才能确定的。如果对你有帮助 请点好评 谢谢 ”
房子满五年唯一,只交契税,居间服务费2.2,担保费0.5。工本费。 房本不满五年,就要交契税,营业税,个税,居间服务费,担保费,工本费。 根据房子,城区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缴纳费用:第一:营业税:5.5% (业主方)注释:营业税即:城市建设费用(5%)和教育附加费(0.5%)普通住宅,满两年,免征。未满两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宅,满两年,免征。未满两年,全额征收。第二:契税:(客户方)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面积小于90㎡的普通住宅:1%第三:个人所得税。 1% (业主方)缴纳方法:第一:房价*1%第二:差额*20% 注:这种计算方法比较麻您可以去中介公司去咨询。第四: 土地增值税。1% (业主方)第五:印花税。 0.05% (双方都缴纳)第六:中介服务费:各地缴纳的方法不同,有的地方是有客户出,有的地方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但中介服务费国家规定不得超过3%。 希望我的回复能对您有所帮助,记得给我好评!~
二手房交易流程:签合同——资质审核(建委)——网签(建委)——-首付——-交税(地税局)——-过户(建委)——-过尾款——-领房本(建委)。 需要的证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业主的房本。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1]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2]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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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准确的话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过户的时候房交所那边要对你的房屋进行一个核价,他会根据你的地段和周边配套设施还有地级进行计算,很麻烦的。别人没拿到证应该可以直接转合同的呀,如果不能直接转合同就有营业税5.6个点,个税和契税各一个点,其中契税有减免条件的(重庆农村户口首套房,且证上面积不超过90的)。
说实话您没有必要折腾这个,让他退您押金,再找个房子吧,没必要叫这个值!<br/><br/>房主肯定违约了,上法庭肯定能赢,但是赢了你能怎么样?难道这样住着舒服吗?业主也会找各种理由找你的麻烦,真没有必要!<br/><br/>最后祝您早日找到新房子
你最好以卖房子的人是表现代理为由,要求办理过户!如果泥选择报警解决问题,那么你可能拿不到房子和你的钱!
查封是有效的。如果要撤销查封,只能你先替把房子卖给你的人把这笔债务还清了,解除查封以后,你的房子就可以过户了。要不然对方有明显违约行为,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是否可以不返还定金首先看经济犯罪是否与买卖房屋有关,如无关系依购房合同约定可不返还的不予返还定金,还可主张相关赔偿责任。
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2、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3、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4、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5、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可以聘用律师或做面积实测公证,如果公证成功,可以要求对方退换部分房款,如果对方不服调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br/>码子不易,望采纳。
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合法签约人,无条件签约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签合同,若监护人不追认,则无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署合同需监护人代为签署。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委托公证或伪造委托公证,擅自替他人签合同,合同无效。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需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携带公证书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法律规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且属于全部无效合同,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3、买卖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违规房产,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的大前提,就是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以集体所有土地上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4、恶意串通转移房产,损害第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转移房产,需共有权人同意,且不能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5、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合同无效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条件的场景,就是采取隐瞒、欺骗、胁迫行为签订合同,而这样的合同一般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而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这个问题很简单,当然是交给开发商了!很多开发商都会有一个账户,只要你把钱打进账户里就行,并没有很多程序。一般来说,公共维修资金是业主的,理应由业主自己决定,但现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 2、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但实际上,各地发展很不均衡,北上广地区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区则很难做到由业委会管理。 3、由于业委会是一个松散型的、完全自发的组织,组织结构不稳定,能够坚持长久并良好运行的业委会目前不多,所以把这么一大笔钱交给一个极不稳定的机构来管理确实令人担心。
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 2、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十分错综复杂,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3、也有多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4、对于乙方也就是卖房者来说违约给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时候,应该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上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可以分为法定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凡是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 2、赔偿损失,对于因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的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当事人因为违约所而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和中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分析了,卖以诚信为重,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看重这一点,基本上就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流程: 一、把客户(买方)的房款进行资金托管,资金冻结在买卖双方托管银行的账户中。 二、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凭借材料解冻函及新房产证复印件(契税票和受理通知书也可)办理资金解冻,房款被划到卖方账户。 三、如果交易不成功,资金返还买方账户。 另外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专业的流程服务,根据二手房交易环节,把托管资金分为定金、首付款、尾款等,可对资金实现全程托管。 房屋资金托管为房产交易双方提供了资金保障服务的平台,在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资金交付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除此之外,金融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各类垫资服务,包含赎楼贷、等产品,可全面解决资金需求
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所以,如果你已经与购买方签订了定金合同,但是又反悔不卖房的话,你就需要赔付双倍的定金给购买方,万一定金数额较大,双倍就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所以说,只要你与购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正规有效的,房产交易也并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而且购买方是具有购房资格,也具备全款支付能力或者贷款申请已经通过的,法院可能会强制你将房子过户给购买方。 3.此外,若是买卖合同中针对该情况做出了明确约定,约定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你还需要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后就可能是得不偿失了。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违约解除合同、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三种类型。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果买方仅仅支付了定金,签订了定金协议,卖方拒绝进一步签订买卖合同的话,那么买方能追究卖方的责任往往就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分为立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履约定金)等。在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卖方为购房支付的定金为立约定金,在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转化为履约定金或者购房款。 但是,在房价的情况下,双倍返还定金根本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因为买方再去寻找同等条件的房产价格就完全不一样了,其高出的价格远远超于定金金额。所以,从法理角度来讲,如果定金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房屋买卖中相应的权利义务等细节问题,买方实际上还可以尝试主张房屋差价损失。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还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因此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当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不能,房产要抵押贷款,必须提供房产证,但是现在各地贷款公司可以用购房合同做信用贷款,你可以到http://www.edai.com/wenda/qiye/227975.html这里看看
赠与房产的行为属于房地产转让,进行房地产转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应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是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时需要提交原房屋的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是指不动产所有人经国家公证机关鉴证并依法纳税后,由政府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凭证)。
具体如下(1) 房屋本身。包括房屋地段、房屋类型、竣工年限和房屋价格。公寓、普通住宅、别墅等不同类型的房产决定的贷款成数会不尽相同。这直接关系到购房人的资金融资情况,关系到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及金额,甚至严重到会涉及违约及赔偿问题。在竣工年限上,因为目前在我国土地采用的是有偿有限期的使用权使用制度,房屋的竣工年限可以反映出目前此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的长短。竣工年限的长短也可以推算出房屋的新旧,从而可以判断出房屋的价值。.在房屋单价与总价方面,严格控制高价房审批规模。 (2) 借款人情况。比如主借人及房产共有人的自然状况:“你是谁?从哪里来?社会关系如何?”这些均是银行审核的重点。甚至包括主借人的健康状况及文化程度均是银行审核关键要素。职业情况:目前工作是大多数人稳定经济来源的基础,所以银行非常关注单位的性质及工作岗位,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及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现有住房性质及家庭财务支出状况。与银行的关系:他是否有负债会直接决定此笔贷款的可贷成数,同时还有银行的存款状况。资信情况:一个人的信用好坏只要输人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看得出,有无还贷、电信、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的欠费或逾期都能一目了然。 (3) 担保机构资质。为了保证银行、上下家的风险,二手房贷款的发放离不开具有担保资质的房屋贷款服务公司的参与。所以房屋贷款服务公司的操作资质、操作规范性、在银行的信用直接影响着贷款的审批及发放。对于第三方保证应视同对借款申请人的要求 进行审查和分析;对于抵质押,重点分析抵质押物的价值、抵质押手续的健全有效、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等。 ⑷保险机构。在我国目前试行的房屋抵押规定明确指出: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投保的由抵押人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并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如果是新房,通常交房以后,三个月拿到房产证,如果是二手房,那么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br/>房产证办理流程:<br/>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br/>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br/>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br/>此时,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br/>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br/>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br/>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br/>2.交钱之后,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br/>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br/>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br/>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