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个胖小子。你投保的是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储蓄型保险。
保险本身是无所谓骗不骗人的,只在于是否合适。不过就我个人的意见,小孩子不应该选择此类险种。
保险责任 :
一 生存给付:
① 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第2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和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到来者为准)止,本公司每2周年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② 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到来着为准)起,本公司与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二 身故保障:
① 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本公司想投保人返还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②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③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⒈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本公司向投保人反换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⒉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或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没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绩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的,则该红利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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