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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出险有人伤
我是河北车,在北京出了事故,交警判定我全责,双方车都有损伤,对方副驾驶一手臂三处骨折,已出院,还要二次手术,现在车已经修完,未提车,因对方想让我垫付修车费用,可咨询人保公司,保险公司已人伤未治疗完全拒绝先行报销修车费用,我要怎么办?要不要给对方垫付修车费用,以后医疗费用会不会有纠纷?对方想评残,会不会有惊声损失费,保险公司出吗?要是有保险公不认可的治疗费用怎么办?会要我来承担吗?
起诉对你有利,形成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明***
2018-12-09 0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