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及要求等有哪些规定?
股份公司监事会产生,成员设置、选举及要求等有哪些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其成员不得 少于3人。(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问答062股份公司监事会成员任期、改选及其与公司决议、经营等的关系 是什么?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任期、改选,对董事会决议提出质疑或建议,以及对 公司经营异常的调查等规定,同样适用于股份公司,具体如下:(1)有限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
监事任期届满,若被连选可以连任。(2)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3)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4)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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