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归哪国法律管辖?
中国公民张三在公海的一个岛上(该岛不属于任何国家领土)被一外国人杀害。该外国人所在国尚未跟中国签署引渡条约。请问该案归哪国法律管辖?
还是先到中国报案
你好“国际刑警管辖
这种情况中国可以管辖,
中国管辖,因为他杀了中国人
可以由中国法院管辖,受害人是中国人。
应当由中国法院管辖,但是该国无义务引渡,如果引渡可以要求中国做出互惠承诺。
在中国报案,没有引渡条约,可由中国警察向国际刑警组织请求发布红色通缉令缉拿归案。
由受害方国家法律管辖
是的,可由受害方国家惩罚凶手。但是在那不能引渡的国家,受害方国家不能进行抓捕凶手,这凶手即是逃脱了罪责。
中国刑法有管辖权,这属于属人管辖,就是只要是关于中国人的刑事案件,中国刑法都有管辖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刑法有管辖权,并不代表其他国家就没有管辖权,大多数都是相互冲突的,所以才有了国际条约。未签署引渡条约,只是不能引渡罪犯,并不影响我国法律的管辖权。
不是,只要凶手来到中国,或者能引渡回中国的国家,都会将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因为他杀害的是中国人,这个在中国刑法中属于属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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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看了你与其他网友的对话,这个“外国人”属于“变幻莫测”的“外星人”,只要他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那他就是外国人。因此,只要他在地球上,无论他逃到哪个国家,也不管他逃到这个国家是否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更不管他逃回自己的国家,他的“杀害中国人“的行为,一定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裁!这是因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席令[2015]第30号)第八条【保护管辖权】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的量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
1。 杀人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量刑标准,最低量刑一定超过”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符合本条款规定;
2。 这个”东跑西颠“的外国人杀害中国公民的犯罪地,不属于任何国家,因此犯罪地不存在法律,因此不存在”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 法律意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受此项约束。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安机关一定要将他”缉拿归案“,这个”外国人“,完蛋了!
那你就凭借你丰富的想象力,自己来规定吧!严肃的法律问题,没有“游戏”规则呦!
好吧,那就回答你的这个涉及到“私人建立的国家西兰公国”的问题:这个“外国人”有没有国籍已经没有意义,因为他“杀害张三”的犯罪地是在“公海上”“不属于任何国家领土”的一个岛屿上,这个岛屿没有任何国家制定的法律。
他跑到避难的“任何国家”都不是他犯罪的地方(犯罪地)。这个“西兰公国”不是这个“外国人”因为“杀害张三”而犯罪的地方,再者你又假设说这个“外国人”是一名“无国籍人士”,“西兰公国”有没有法律,都与这个“逃犯(外国人)”无关!你还能假设出其他的情形吗?哈哈。
答:哪些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四、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