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只能是公对公的账户开具,如果是以私人名誉转款入了供货方的对公账户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货物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8.自1995年7月1日起,对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有这规定吗?如果是老板为公司垫付的货款呢?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是公对公的账户开具,私户转公户是不能开专票的
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及收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还要做些什么?
答:一、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开票当月,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