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了,由于房贷方案已审批下来,不过你可选择提早还贷。
不行了,由于房贷方案已审批下来,不过你可选择提早还贷。收起
现在女性退休年龄是60 所以你婆婆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 按照原则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不见得银行会给你贷。你可以找小银行问问。 如果银行给贷的话,那么就可以操作。 如果实在没有银行接受这种贷款的话,那就只有通过赠与的方式把产权转移到年轻一点的人身上。但这只是一个方法了。
住几天肯定没事的,时间长了肯定会有意见的,毕竟你什么都不出的,人家没有义务帮你支付,我想如果你提出分担点,我想那应该不会有意见的。你现在没有能力租房但是两个人分担点应该也不会要很多的吧,我想这样你同学应该不会有什么的吧。。。
按你们的购房能力评估。应该可以承担!因为你们年轻,而且已经有套房子,你们只需要住一套。可以考虑出租,租金养养车有余吧。父母又不需要你们负担。还答应给你们还款20万。目前月供办理公积金月冲,可以抵掉3000,余额3600应该可以承担。
按你们的购房能力评估。应该可以承担!因为你们年轻,而且已经有套房子,你们只需要住一套。可以考虑出租,租金养养车有余吧。父母又不需要你们负担。还答应给你们还款20万。目前月供办理公积金月冲,可以抵掉3000,余额3600应该可以承担。
我老公06年底0以自己的名字签订购房合同,07年4月批下的贷款,是以他自己的名字还款的,这个月我们领的结婚证。09年取得房产证,上面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家如果以我的名字购房的话,是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
答:<br/> 1、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你很难维护你的全部权益;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该没有异议,婚前的七万就不好说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共同买房子的,而不是借款,甚至连借款算不上。<br/> 2、你家条件差些,女友不嫌弃,还出了这么多钱,说明她家是通情达理的,你应该好好待她;<br/> 3、你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但如果没有很巧妙的方式取得证据,建议你不要轻举妄动,以免伤了感情。<br/> 祝你好运1
如果你有这样的能力为什么不呢? <br/>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就行了。 <br/>这样既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又进行了投资,应该是个不错的决定。 <br/>再说了,老房子是父母的,只是暂时让姐姐居住,如果你不介意,就让姐姐住。如果,你父母怕亏待了你,他们也可以留遗嘱将老房子分给你一部分。 <br/>一家人也要清清楚楚的比较好。
首先 你可以去做公证 原则上这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 如果你入住后卖家时间很久不还款 银行有查封该房的权利 因为尚未过户目前来看 五证交易的人很多 但是风险也存在 不过你通过中介 风险也许会降低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委托中介 联系并做下公证
晕这样显然你吃亏,应该首副你也付一半,这样产权的名字才好理所当然有你的名字。<br/>但是你可以和你朋友协商,产权的名字仍然可以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请问有关专业人士,这是不是质量问题或地基问题?现在裂痕还在继续延伸。 <br/>答复:六层没出现问题,就表明不是地基问题,但这是质量问题。按你所说该墙体为填充墙,该问题出现的原因为砌筑的隔墙上部砖未按规范进行斜砌、顶紧上部构件(梁或者板);同时可能砌筑时一步砌筑到位,而未按要求预留40cm左右待墙体强度上来后再进行补砌;也有可能下部的梁或者板刚度不够发生了变形导致出现裂纹。总之出现了裂纹就是质量问题,根据你描述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把裂纹处剔凿后,重新粉刷就好了。找建设单位进行解决。 <br/>具体建设局和勘察设计单位所说的原因,第一条可能有些道理,就是通常所说的热胀冷缩导致,但不是主要原因,向来建设单位(开发商)和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找一些自然和业主的原因来推脱责任。 <br/>以上问题肯定为建设单位责任,让他们拿方案进行处理,不然就让媒体曝光。你们四家联合找媒体。此问题好解决,不是什么大的质量问题。
房子是可以买的,你的名下没有房就可以买!就算买过一套了也可以买第二套的,只不过多了三成首付!如果你要是一次性付款那问题就都没了!如果你还担心 那就不要交定金,用诚意金来交!就算到时候你不想买了,他们售楼处也要退你诚意金的!买不买房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你问问她能不能直接结婚,先斩后奏,如果她爱你理解你肯定会同意的,磨了这么久,说明她也是想要房子的,但是也放不开和你的感情,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现在的社会父母不能管,顶多参考,决定是你们两个人的事<br/>她不肯么<br/>那就不要优柔寡断了,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的时间都可以拿来恋爱<br/>呵呵,<br/>她一直很听家里人的话么
你好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br/>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br/>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br/>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br/>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希望能帮到你!
你可到房产交易所去查询一下,如证实手上的“证”真实、且无抵押记录,你就无忧了。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产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发票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房屋初始登记证 4.测绘图纸 5.身份证复印件 6.该小区总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因此,开发商为了办理房产证收取购房合同是合法的.但是依据惯例,购房合同应一式四份,一份留给开发商,一份交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一份交土地局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一份自己留着.所以,你可以向开发商索取留给自己的购房合同.
这是不合理的!!! 在你拿钥匙之前的取暖费都可以不交,而且是按照天数算的,而不是全额。 我买的房子在可以办入住之后我一直没办,到最后我去办的时候,取暖费还是按照办完入住以后的第二天开始算的。 所以这种状况是不合理的,拒绝交款是应该的,因为你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交涉不成,你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比如房管局等等。
按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过因为存在历史原因,可能会办得了证,我建议你到房管局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是否能办得了证,再试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双方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你可以试试看。
我是在上海买的二手房,采用上海市房屋买卖标准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买到。
在利率调整以前的贷款年利率是5。04%,月还728元。随着个人存款利率的上调银行的贷款利率也随之上调至6。66%,对于11万的贷款的影响不大。这点你不用担心。
那要看你签的合同上怎么写的。如果写了定金不退的话。那就能退了。
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一房多卖,等房子竣工验收合格(期房),或现房,要买卖双方依法交纳有关契税,办理相关手续(如测绘)后,完成产权的交易过程,办理产权证后,才意味着办理确权手续。别着急,备案和确权是两码事,一般归两个部门管,一步一步来吧。
不会.你的贷款申请银行还在审理,实际上还没有被批准.贷款利息应该是在银行签发贷款到开放商账户上下个月才交.银行会通知你的.实际上.开发商比你还着急拿到贷款.
房地产商在广告中的夸大和不实宣传,是开发商欺骗购房者的常用手段,房地产商在广告的不起眼位置一般会注上如"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等字样,既使没有,购房人正式签署合同后,没有写进合同的要约已经撤销,因为,广告要约在先,签订合同在后,因此,广告要约在签订合同后已失去了实际意义. 建议:购房者签约时应将广告中自己关心的开发商承诺写进合同,如开发商不同意,就意味着可能是陷阱,解释归解释,在房地产纠纷中,司法机关往往只承认房地产商写进合同的承诺为要约,这就是我们的国情!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没做约定或不具体,那么按合同法规定,支付定金一方(客户)无权取回定金。若是收到定金方(开发商或者销售商)违约,支付双倍定金给对方。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