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怎样对军人结婚对象政审?
我有过短暂婚史,对象初婚,现役军官,现在打算领证结婚。问题如下:
1、民政部队有我的离异记录,但我户口本上是未婚(家人在这地方工作,所以一直是未婚的记录),这样的情况,我在函调上是写未婚还是离异?
2、如果写离异,部队需要我的户口复印件,我是不是要把户口本上的未婚改离异?
3、如果写未婚,部队是否会派人来我这的民政部门进行核实?如果不是,是不是写未婚部队也不会知晓?
4、坦白说,我这情况我对象及他家人都知晓,但我不想让他部队知道,总感觉这样委屈他了,让他在同事面前尴尬。
请高人指点,谢谢!
上面几位都瞎说呀! 你家人要是有能力把你的婚史全部抹掉就抹掉吧!
要是不能就坦诚相待被 现在部队对再婚也不会有什么歧视一类的,在说政审的都在政治部谁没事瞎传你结没结婚呀!!
问:你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在广州领的结婚证,老婆户口不是广州本地,是湖北的。老婆现在怀孕了,我们是初婚初育,请问我们能在广州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吗?怎么办理?
答:军队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请您咨询所在部队计生工作人员。详情>>
答:步兵战车装甲薄,火力差,比坦克差太远了。详情>>
答:好象没有,他们就信核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