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宅基地是属于全民所有的,使用者只有其使用权。而且法律规定宅基地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使用。一般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其次再谈继承问题,你三舅的第一继承顺序的人亲属有其:子女、配偶、父母。如果这些亲属都不在了的话。按第二顺序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就是说,在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不在的情况下你的母亲和你的其他舅舅共同继承该使用权,你是没有权利继承的。你母亲可以和你的舅舅协商如何处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要写的合同的话可以写租赁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但是不论你写什么合同,该合同的都会在宅基地使用期到时自动作废。
希望能帮助到您。
首先宅基地是属于全民所有的,使用者只有其使用权。而且法律规定宅基地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使用。一般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其次再谈继承问题,你三舅的第一继承顺序的人亲属有其:子女、配偶、父母。如果这些亲属都不在了的话。按第二顺序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就是说,在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不在的情况下你的母亲和你的其他舅舅共同继承该使用权,你是没有权利继承的。你母亲可以和你的舅舅协商如何处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要写的合同的话可以写租赁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但是不论你写什么合同,该合同的都会在宅基地使用期到时自动作废。
希望能帮助到您。收起
这是不合理的!!! 在你拿钥匙之前的取暖费都可以不交,而且是按照天数算的,而不是全额。 我买的房子在可以办入住之后我一直没办,到最后我去办的时候,取暖费还是按照办完入住以后的第二天开始算的。 所以这种状况是不合理的,拒绝交款是应该的,因为你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交涉不成,你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比如房管局等等。
按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过因为存在历史原因,可能会办得了证,我建议你到房管局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是否能办得了证,再试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双方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你可以试试看。
我是在上海买的二手房,采用上海市房屋买卖标准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买到。
在利率调整以前的贷款年利率是5。04%,月还728元。随着个人存款利率的上调银行的贷款利率也随之上调至6。66%,对于11万的贷款的影响不大。这点你不用担心。
那要看你签的合同上怎么写的。如果写了定金不退的话。那就能退了。
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一房多卖,等房子竣工验收合格(期房),或现房,要买卖双方依法交纳有关契税,办理相关手续(如测绘)后,完成产权的交易过程,办理产权证后,才意味着办理确权手续。别着急,备案和确权是两码事,一般归两个部门管,一步一步来吧。
不会.你的贷款申请银行还在审理,实际上还没有被批准.贷款利息应该是在银行签发贷款到开放商账户上下个月才交.银行会通知你的.实际上.开发商比你还着急拿到贷款.
房地产商在广告中的夸大和不实宣传,是开发商欺骗购房者的常用手段,房地产商在广告的不起眼位置一般会注上如"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等字样,既使没有,购房人正式签署合同后,没有写进合同的要约已经撤销,因为,广告要约在先,签订合同在后,因此,广告要约在签订合同后已失去了实际意义. 建议:购房者签约时应将广告中自己关心的开发商承诺写进合同,如开发商不同意,就意味着可能是陷阱,解释归解释,在房地产纠纷中,司法机关往往只承认房地产商写进合同的承诺为要约,这就是我们的国情!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没做约定或不具体,那么按合同法规定,支付定金一方(客户)无权取回定金。若是收到定金方(开发商或者销售商)违约,支付双倍定金给对方。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
我知道我们这里是把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折算成使用面积,再按面积交钱。不知你们的合同是怎样签的,按你说的情况,是没有涉及到这个方面。那就只有依照当地惯例双方协商解决。
你说的好像以前的单位集资建房,但如果建的是商品房,性质就不同了。 首先商品房的建设是具有资质的开发单位完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等一系列手续才可以建设的,不知道你们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有没有资质(当然,资质可以通过其它手段解决)。 其次,商品房的销售是有严格规定的,要取得销售许可证,办理备案手续,才可以正式销售,销售的时候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一般没有购房合同是办不了产权证的。 如果你和单位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这套房产也就是你的私有财产了,产权证也是你的私有财产的一部分,从法律的角度讲,单位是无权强行替你保管的。 至于签承诺书在属于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是合法的,你应该也在其中受益,房价也好,补贴也好,物管也好,只有你觉得合适才签的,得失只有自己去衡量了。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