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承包协议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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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包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委托乙方代管甲方货物,乙方主要负责承包货物,装卸发货、移库、盘点、铲车搬运、信息反馈、货物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安排壹名铲车工、两至四名发货工负责货物的正常运转(叉车、托盘由甲方提供);
2、乙方在货物保管期间,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结算吨位按照入库吨位结算 元/吨,每次月 日结清(每月保底吨)。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流程,设置消防安全员,专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二条:双方责任
1、 乙方应提供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随时满足甲方提货的需求;
2、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应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正确指导,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
3、乙方应确保操作安全,保证其所有人员在仓库和装卸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问题,如果在仓储和装卸过程中,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人员不得以有效凭证以外的形式(如:口头通知或白条)让乙方发货,否则,乙方可拒绝发货,并应将上述情形及时向甲方告知;
5、乙方不得存放违法物资;
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三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对方续签或终止合同,如果继续承包,则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并续签合同。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签订地张家港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有关承包协议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酒店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 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 号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
建筑面积: ㎡,(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 元 。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2、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 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 元×10%÷12个月×3个月= 元。
二、 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 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年__月__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3)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位于 的 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干(工程量单价计价)的方式将 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施工变更签证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相关资料的传递与落实、回复;
3、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4、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共7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7元计算,合同总价共¥1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该费用为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常驻工地的资料员到工地开始工作后,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2、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3、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4、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
5、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住宿及伙食;
3、乙方外出到相关单位办事或者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4、沟通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乙方义务
1、至少配备 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乙方指定 为驻地资料员。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6、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7、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及时传达管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8、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资料员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如需离开应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离开,每次罚款 元;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每次罚款 元,分部工程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每次罚款 元,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实际每项少做或少送一次样品实验,按实验室单项试验费双倍扣回并处以 元/次的罚款,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不准确、及时、完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者工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由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履行合理通知义务后,可依法主张免责。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工作情况的`监督;鉴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正当要求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作息时间,甲方不得干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2月29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温州市国真眼镜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 部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二、承包的期限和项目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 1 年,即从 20xx 年 2 月 22日至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 车间进行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及场地和房租租金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 80 %,乙方利润为 20 %。
2、乙方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利润分红剩余部分次年5月份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 40 %、乙方承担 60 %。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5、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6、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7、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主权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 %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审计和产品质量检查。
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五、承包方内部利益分配
第一条 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 %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 5%
部门年终奖预留 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 6%
部门异常预留 8%
经理助理 5%
采购员(2人) 8%
半成品课长 10%
钉胶组长 4%
喷漆组长 5%
成品课长 10%
装配组长 4%
包装组长 4%
经理 25%
合计 100%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 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八、 附则
1、 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
4、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投资经营超市商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特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经营项目:
沂水县综合超市商场。
二、合作经营的场所:
位于沂水县城,以甲方所选定的实际经营场所为准,
三、合作经营的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先暂定为年,自x年x月x日始起至x年x月x日止。实际履行的合作期限以甲方的实际经营期限为准。
四、双方的投资比例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的投资总额估算为:万元,由甲方对该项目投资60%的经营资金:万元,其中由甲方从自己所占60%股份中给予乙方不超过总投资10%的投资股份,同时由乙方对甲方按不超过总投资10%的标准投入经营资金:万元。
2、乙方根据甲方商场的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所需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实际到位。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开展投资建设,尽快组织生产经营,并负责对外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协助甲方考察寻找经营场所,帮助甲方尽快投资经营。
3、甲方投资生产后,在乙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甲方从自己所占60%股份中给予乙方不超过总投资10%的经营股份,并聘任乙方担任甲方商场的经营经理。
4、甲方商场经营投产后,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对甲方负责,接受甲方的领导。若经营亏损则由乙方承担与投资比例相一致的不超过10%的经营责任。
六、利润分配:
甲方根据乙方不超过10%的经营股份,按年度与乙方结算乙方利润分配额,并按甲方商场月销售额(烟草及利润额低于5%的商品的销售额除外)的千分之一享受经理报酬和待遇。
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施工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设计图及预算书。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的方式承包。
1.5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1.6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双方商定由_____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以不影响乙方入场施工为原则条件,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气等。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2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甲方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
3.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约定的承包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承包部分的施工现场卫生;
4.5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作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工程变更单”,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付款时间及工期,施工人员或项目经理无权先做后签或私下交易,一经发现查实,将按公司规定处罚,对客户违反合同作停工或终止合同处理。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5.3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全部的工程款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6.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地震、自然灾害、政府部门要求等)
(3)甲方提供的材料未按时到场、承包内容外的项目延误及其他情况,同意工期顺延的。
(4)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或延期付款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江西省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标准验收:
8.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新余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性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9.3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单,承担保修责任。(以保修卡约定为准)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自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合同价款的6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第二次:装饰公司承包施工部分完成50%后,即支付合同价款的35%,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即支付合同价款的5%,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2日内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应同时结清工程尾款。
10.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及其它损失。
11.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3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新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交还给甲方,甲方自行负责更换新锁,保证室内安全。
13.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遵守所在住宅区的物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5.3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报价表、预算报价说明书及设计变更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7)
甲方:××集团,绍兴县××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赵××(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承包人)
地点:杭州
甲乙双方就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的继续承包运营及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方继续支持已在杭州组建的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 由乙方承包。在甲方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下,乙方从事甲方法定登记范围内的各项经营活动,独立操作进出口业务,并承担全额业务风险。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业务风险,应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贸政策经营,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出货及制单情况,如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解除本协议,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经营上享有自主权。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的对外经济交往中所发生各种法律诉讼时, 出面并帮助和协助乙方。
第二条:
1.乙方的营业场所暂设在甲方在杭州凯旋门商业中心的分公司办公室内。 乙方在甲方杭州分公司办公期间需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场地费等合计人民币××万/年, 乙方承诺争取在每年的六月底前付清。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出口配套服务;甲方及时提供给和办理乙方所需的出口用核销单、发票、商检证、产地证等各种进出口单据及相应证章使用。
3.乙方的出口创汇额计入甲方的出口统计。
4.乙方可自主按需招收单据操作、财务及各类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其报酬由乙方支付。
5.甲方设出口收汇奖。 按乙方出口收汇每美圆××分人民币按结算单计提给乙方。
第三条:结算方式
1.甲方以国税局可计退税单据上的`金额为计算基础和以中国银行美圆现汇牌价××为基础,退税率××%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oo付人民币××元,退税率为××%的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00付人民币××元,退税率为××%的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00付人民币9.52元计算,与乙方逐单按时结算;如结汇牌价变动超过+/-0××元/美圆,则按实际变动汇率相应调整。
2.乙方在吸引代理出口时,如遇有代理委托方提出的代理结汇率高于上述的,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 如同意该代理, 可单独确定规定的委托代理方的结汇率,甲方可与乙方单独就此核算,乙方与此类代理委托方的代理合同备份给甲方,以备遵照。
3.甲方凭乙方出口结汇水单和相应的出口产品完税发票,在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单位对应的人民币款项; 由于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拖迟付款而造成乙方或乙方吸纳的委托代理方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乙方须负责在××天内退回给甲方报关单,核销单。逾期未回收核销单, 甲方按每笔每天人民币××元向乙方计费,超过××天按每笔每天人民币××元计扣; 但该核销单所对应的出口发票项下未发生垫付退税款的,则不计该项费用扣款。
5.甲方按本协议应结汇人民币金额在扣除支付货款、运保费、直接费用、委托代理方的利润等后的余额,为乙方可结取的利润。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单后在一周内审核确定, 如无问题, 在二周内支付该利润给乙方指定帐户。 甲方将按乙方每出口××万美圆计提××万人民币现金(凭现金收据)的比例给乙方提现利润。其余部分的利润,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足够的各类税务发票, 以便甲方减少税赋损失。
有关承包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建筑装饰工程业务,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北京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下称分公司)的设立及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设立
1、甲方授权乙方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成立后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
2、设立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提供的总公司的相关工商资料及设立申请书等注册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3、设立公司需要资金、场地、办公设施等由乙方负责出资准备,合作协议终止按约定清偿相关债务注销分公司后,剩余资产归乙方所有。
二、承包经营的范围、形式与权限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 ,但凡是涉及特定公司的项目均由总公司承建,包括本条所述的分公司经营区域内的该公司项目。
2、分公司主要经营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核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方在营业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3、分公司的承包形式为经济责任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办公、劳资、税务等所有运营费用,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需要保证合法经营,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季度第一个月 0号以内,乙方应将分公司上一季度的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如有必要,甲方有权要求核实原件和相关凭证。
4、分公司的出纳由甲方指定或更换,公章由甲方指定的出纳管理,分公司应建立相关公章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乙方也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出纳岗位的的工资标准由甲方确定,工资和相关社保福利由甲方支付。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与承包抵押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承包分公司期间每签约形成一笔工程款在300万以下的业务,应按工程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如工程款在300万以上,则按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如合同签约价和竣工验收后实际价款不同,以实际价款为准。
分公司每收到一笔合同款后,应于日内按前款所述比例,将已收到合同款的相应承包费支付给甲方。
乙方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应在日内交一份给甲方备案。
3、甲方承建的特定公司的项目,甲方应把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划给分公司,如合同签约价和竣工验收后实际价款不同,以实际价款为准。甲方应于收到该公司项目的每笔合同款后日内将上述款项划到分公司。
4、承包风险抵押。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价值不低于万元的财产抵押,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如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支付相关税款、未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及社保、未及时清偿经营期间的债务、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等,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支付相关债务或挽回损失。
本协议终止满月,甲方初步确认乙方无经营期间遗留的债务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解除前款所述抵押。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
2、根据甲方的现有条件,提供承接装饰工程业务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做好业务支持、服务与配合工作。
3、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派出专驻出纳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发展。
4、负责财务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办理银行开户和外出经营税务等手续,按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5、有权对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必要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6、为乙方提供承包经营所需要的其他工作服务。
7、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关承包费。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当地的登记注册、备案、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备案费、劳务工资保证金等),负责办理分公司本身经营活动中其他手续的'申报、申办事务。
2、负责分公司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拓展,承担分公司的一切投资与运营费用,办公场所选址后报甲方审批确定。
3、严格遵守国家与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信守工程合同,维护甲方的利益和信誉。
4、遵守甲方的业务、工程、财务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支付承包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保证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按时上报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
5、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担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质量、环境、安全健康贯标负责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安全、质量关。同时做到施工资料与施工进程同步,建立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并在竣工后日内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6、负责在建项目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内部劳资关系和对外供求购销关系,不拖欠工人工资,不拖欠材料货款。
7、负责甲方领导对分公司的常规巡视、专用或职能人员对在建工程的例行检查、以及协办分公司事务出差人员的差旅、食宿、差补等费用。
8、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将分公司转包他人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私刻甲方印章及伪造公司证明、文件,不得将工程款挪为他用或隐瞒、截留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对外融资、借贷与担保,不得对外签订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工程合同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合同、文书、文件等。如有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乙方承担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可延伸至本协议期满之后。
六、经营税金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所有项目的税金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分公司直接自行支付。如由于分公司项目需要由甲方支付税金或相关费用的,应由分公司提前把相关款项支付给甲方,如由甲方为分公司垫付的,乙方应负责由分公司在日内将相关垫付款支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经营区域经营,如乙方超出约定的经营区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超出经营区域项目价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合法规范经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维护甲方及分公司的声誉,如乙方经营期间发因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原因给甲方及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如拒绝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监督管理措施,经甲方催告后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支付的,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的效力。
2、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就是否续约事宜与甲方商议。如双方同意续约,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在协议期满后结清所有应缴税、费,清理债权债务后,乙方可自行处理分公司里属于自己的财产,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包括工程档案资料及分公司证照、证件等)。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9)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将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 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1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
工程地点:东莞市常平镇
工程内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所有的人工费(包括路缘石安装、路平石安装、花岗岩铺地、树池大理石安装、车止石安装、混凝土浇筑、石粉平铺、路灯杆基础、拆除旧人行道板砖、人行道铺砖、自行车道补边、人行道上井升高与降低、人行道砖翻修、杂工等)。
二、承包方式
包工(按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工费,即扫地出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安全保证金
由乙方交给甲方 / 万(大写: / )作为本工程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用于支付本工程施工中农民工工资纠纷、安全事故赔偿及社会治安的处罚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损失,安全保证金在竣工后和工程款一起结算。
六、合同价款
1、人工费单价:单价见附表。
2、人工费结算方法:
A、按业主每月拨付给甲方工程款的80%支付给乙方。
B、工程竣工后,按工程款的95%进行结算支付,其余5%的工程款待工程移交业主后半个月内全部支付。
3、结算计量:按竣工现场实测面积和现场实测长度计算方法计量结算总人工费。
七、 补充条款
1、本工程中分项工程:消防、路灯、交通标识、交通监控从本工程中剔出,由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出。
2、
八、 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常平绿道-常平大道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各项技术指标等各种要求;
(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有权调配工地所有的施工人员;
(5)、有权责令乙方清退工地不适宜人员;
(6)、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返工而延误工期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派驻管理人员对工地的所有事务进行管理;
(8)、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其费用从借支中扣除;
(9)、当乙方施工人员明显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派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扣除分项工程的单价按双方协商的分项工程单价计量并计算扣除费用。
2、乙方的工作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汇编进行施工,如违反有关规定就应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 (3)、按期完成进度计划及按合同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
(4)、乙方必须提供其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备案,如果没有身份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乙方必须为本班组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有未买工伤保险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 6 )、乙方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分配、调动,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更换不服从管理的施工班组和人员。
二、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派驻有专职安全员、专职技术员和专职项目施工队长,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一律不得雇用五十五岁(包括五十五岁)以上的工人(以身份证为准);
(3)、乙方必须按国家的现行安全规范操作施工,坚持不安全不施工的原则,如有违反其规定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严格按安全
标准组织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必须对在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的`资料及时上报项目部及公司,每周至少三次,如有缺漏,按违约处理,且每次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00元。
(6)、乙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每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经济及名誉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7 )、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也必须与自己的每个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签订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遵守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甲方的书面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检查和返工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和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和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造成返工的,其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和花费的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无论监理和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五、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如拖延工期3天以上(包括3天)者,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3%作为违约。
3、如未按期完成工程进度2次以上者(包括2次)或拖延工期10天以上(包括10天)者,甲方有权派其他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工程进度工资款的20%作为违约。
4、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年、季、月、周的进度计划并遵照完成,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每施工一个分项项目前,必须提前一星期前上报材料计划和工地的设备及用具。以便甲方提前组织送货到场,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的每道工序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按公司的管理汇编进行严格验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管理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签字认可方可结算。
2、乙方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加倍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如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而延误甲方工程完工的,应赔偿给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如未经甲方许可中途停止施工或撤离现场的或中途不干的,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也不予以结算工作量。
4、工程完工后,甲方按所有人工费总额的5%扣做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返还;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所有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必须清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将所有剩余材料及设备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且甲方派出的工人进行清理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有关承包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共同开展为甲方客户提供xxx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乙方同意按以下要求在其店内提供餐饮服务给甲方,双方合作期限为xx月,即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如延期,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届满前10日内,向对方方书面提议延长,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续约协议。
2、乙方若能严格招待本协议各项条款的'规定,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每月xx元的餐饮使用权。
3、乙方有维护xxx禁止其它餐饮进入的义务,并保证xxx设有点餐服务这一个项目。
4、乙方若不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甲方有权不支付各项费用,协议一并停止
5、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及厨工住宿。
2 、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 、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4 、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
5 、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 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 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 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 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6) 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 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 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三、伙食标准:早餐x元/人,中餐x元/人,晚餐x元/人,夜宵x元/人。其中中餐标准为大荤小荤素菜汤及水果,晚餐标准为大荤小荤素菜汤及水果,米饭任食。(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
四、结算方式:甲方按双方核定用餐数,每个月计算餐费,于每月的5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付给乙方。
五、合同期限:试用期为1 个月,合同期一年,即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六、合同终止条例: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承担违约金0.3%/天。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
有关承包协议书(14)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有关承包协议书(15)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 车间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二、承包的期限和项目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 1 年,即从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 车间进行承包,包括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 %,乙方利润为 %。
2、乙方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利润分红剩余部分年底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5、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6、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7、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主权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 %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审计和产品质量检查。
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五、承包方内部利益分配
第一条 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 %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 5%
部门年终奖预留 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 6%
部门异常预留 8%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 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八、 附则
1、 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
4、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