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协议(汇编17篇)
林地承包协议(1)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甲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集体公益事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承包林地合同如下:
一、甲方通过村民户主代表大会(经济合作社),公开招标、投标方式将林地出租给乙方承包,该出租林地位于____,面积共____亩,乙方亦自愿承包发展种植经营经济林木。承包林地的边界至详见林权证及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站红线勾图。
二、承包期限:共三十年,即______________,期满乙方应把林地交回给甲方。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办法:
1、承包金额:每年每亩人民币肆拾伍元整(包括林地原有林木在内),三十年共____元整(¥:____)。
2、付款办法: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租金额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承包范围内的治安工作及防火安全措施,谁失火,谁负责。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包括原有林木)权属必须明确,林地界线清楚无争议。如因承包林地及原有林木权属、林地界线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上述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负责赔偿给乙方,并且不得中断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
3、甲方应告知该林地所在村村民不得在该承包地内毁坏林木、砍柴、开荒种植、取沙泥或新葬坟等,如村民需要在该林地内新葬坟的,需要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原有的运输道路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在甲方未出租的林地内开设新运输道路的,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理顺开路涉及农户的思想工作,但涉及农户林地的补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包期内,如乙方需要砍伐林木或炼山清山造林工作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业部门申报有关手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有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成本、国家规费(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自主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3、乙方要保留该承包地内的原有山坟,必须离墓地周边3米外才能种植经济林木及其它经济作物。
4、乙方为了合理的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建设各种生产、生活设施,但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承包期满,上面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国家征用承包林地的,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的各项手续,以尽快取得补偿金,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和地上物等设施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乙方应得的补偿款。
六、承包期内,如在承包林地内发现有矿产资源的,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开采,确需开采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办理开采手续。
七、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赔偿给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如有过错的,则按双方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该承包林地转租、转包、转让,如转包、转租的应告知甲方,如将承包林地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并到公证机关办理转让手续。
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种植的林木或经济作物还未能处理完毕的,甲方允许乙方延长 年时间处理,延长期的承包金与原租金不变。如在约定延长期满乙方仍未处理完毕的,则林地上的所有剩余物应无常见归甲方所有。
十、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要变更条款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公证机关备案后方可变更。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最高违约金赔偿给履约方。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各存执一份,以便法律监督。
本合同尚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协议(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xx年,即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协议(3)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甲方(发包方):__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元/亩·年,170亩×元
/亩·年×30年=15,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__年四月一日
发包方(甲方):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协议(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 的桉树树林 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1、转让期限为 20--年11月27日至20--年12月1日。
三、转让金额
1、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供给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协议(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 的桉树树林 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 20XX年11月27日至20XX年12月1日。
三、转让金额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供给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协议(6)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____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河套西至: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________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协议(7)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协议(8)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甲方将位于____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东____区15座(每座大棚占地亩)蔬菜大棚承包给乙方以下是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1、承包限期为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座大棚应缴承包费3000(叁仟圆整)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租金0元其余____月份之前付清。
4、甲方蔬菜大棚位于____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
5、大棚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在承包期限内大棚的一切维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9、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产种植中浇灌所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10、甲方不插手乙方关于经营销售的任何事项。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当作备案备案。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为承包期限。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方式
林地承包协议(9)
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 户主: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附件 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元/亩·年,170亩×元
/亩·年×30年=15,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林地承包协议(10)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甲方(发包方):__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元/亩·年,170亩×元
/亩·年×30年=15,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__年四月一日
发包方(甲方):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协议(11)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从20_年三月七日至20_年三月七日止,共计七十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承包款合计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
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协议(12)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带坡”面积8亩,四至界线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韦老和林地,右至:大冲,双方协商价格为(11800。00元)壹万壹仟捌佰圆整。乙方一次性付给清给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时领有造林投资,造林投资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在该片山林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山林砍伐年限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应付每亩每年5。00元借土养木费。
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总款的三倍赔偿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协议(1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__正(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__元(__元),余下的__万元(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__,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协议(1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 的桉树树林 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1、转让期限为 20--年11月27日至20--年12月1日。
三、转让金额
1、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供给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协议(15)
甲方:
乙方: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 。流转的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租赁。
二、流转的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五、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 月 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一、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十二、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 县(市)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协议(16)
大家知道林地承包合同是怎么写的嘛?或许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承包合同,就给大家参考哦
林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表达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参考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协议(17)
农村林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林业承包是近几年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经营组织形式,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承包合同,有时间的来多多看看哦
关于农村林地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
第二条 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xx年4月3日起,至2042年4月2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 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 %,余下的价款在 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 %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业承包合同范文最新版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xx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xx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xx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
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林地承包合同模板
林地家包字[ ] 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乡(镇) 村 组。
负责人: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乡(镇) 村 组农户
代表人:
住所: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第一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 ,坐落 龙湖 乡(镇) 竺由 村 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从1982年1月1日起至2052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⑴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⑵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承包林地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