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安装合同(推荐16篇)
个人安装合同(1)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装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集中报警系统;B、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C、室内消火栓系统;D、卤代烷灭火系统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F、泡沫灭火系统;G氮气灭火系统;H、蒸汽灭火系统;I、干粉灭火系统;J、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叁套。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按乙方所报进度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材料,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协助甲方进行消防验收工作。
第六条、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备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_________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期限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预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如需担保:
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生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工程预、结算执行20xx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按叁类安装取费,人工费按_________元/定额工日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季度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中预算中准价格执行。零工按施工当季度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本地标准执行。
2、乙方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否则处以工程总造价的1‰的罚款。
3、工程安装施工必须与其他相关单位互相配合,协调施工,因配合不当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安装合同(2)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委托单位): 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安装部
甲、乙双方单位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就起重设备安装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塔吊台安装工作,拆卸高度米,附墙道。安装约米高度。(注:不含装车、卸车、转运费用及维修)。
二、安装费用及检测资料费用按元包干。(注:)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设备安装进场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进场资金元。
2、起重设备安装至约米时甲方再付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基础施工及基础验收备案资料(材质证明书、材料实验报告、砼试块试验报告及基础安装部位平面测量成果数据提供)。
2、负责提供该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本身技术档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应属安监站及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安排。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理(如起重设备司机的操作与设备质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础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不低于总承包金额50%的违约金。
六、其他款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至本设备安装工作、支付款项完毕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乙方(受委托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个人安装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检测工程名称:
二、检测项目:
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技术服务,消防设施安装合同。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检测依据: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检测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检测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负责。
2、根据检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3、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检测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安装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施工内容:
消防弱电穿线、安装、调试(不含配电室气体灭火)。
四、计价方式:
按安装设备每个点 55 元计算。以上价格不含税、不开发票。
五、施工工期:
以主合同工期一致、满足甲方进度要求,并不影响项目的进度计划。
六、承包方式:
七、工程材料要求:
1、本工程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可提出异议,若甲方同意使用,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进场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满足设计要求。
3、甲方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及时送检、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需经监理进场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4、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对甲方的各种材料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做到工完场清。
八、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预付开工费(2000)元,其中1000元附材费,另外1000元作生活费使用。
2、由于本工程分为前期穿线,中期安装后期调试三个阶段,穿线部分每点(35 )元,安装部分每点(10)元,调试部分每点(10)元。
3、结算方式:按照实际点位计算,每(100)点位结算一次。
4、乙方按图施工,若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加的施工项目,则费用另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工程款拖延造成的工期延长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暂停施工,追讨已施工完成部分工程款。直至甲方按约定付款时为止,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材料,如材料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应提前报送材料清单,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水、电、施工条件,工具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要求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节约用料,若发现浪费材料现象,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十、其他事项:
1、施工点数计算方式:(消火栓按钮,感温探测,防火阀,烟感探测,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发声报警器,火灾电铃报警器,报警电话,消防端子箱,扬声器,按钮盒,多种电源配电箱,排风,排烟等)均按点位计算,其他点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2、如出现预埋管道堵塞及漏埋不通等情况,乙方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同等,若发生纠纷,由施工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在施工期间管路不通堵塞率超过百分之十,乙方终止合同离场,此合同立即失效。
十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效力等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安装合同(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本着同等互利的条件,甲方愿意将-----------------等水电工程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及内容:改造设计施工图业主约定全部施工内容。
本合同包含内容:
1. 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水电、消防等全部工程(若设计
变更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另行计算),水电完工后所有水电废料收捡、堆码、材料保管、工地现场进出场、装卸车、水电(其中含强弱电、给排水、冷热水管、防雷接地、风扇、配电箱、柜、冷凝水、桥架、消防及消防土方的开挖、水表安装、给水碰头、广播、应急灯、指示灯排气管及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的预埋、穿线、安装,总之消防和水电剩余部份全部施工完,如以前有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经返工后另行计算、计工。其中包括所用的小型机械设备、焊条、焊剂、焊机等辅助材料由乙方提供。
若以上所承包的价格(其中包括安全),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
2. 乙方负责该工程中验收及竣工验时,室内外一切水电废料的清理。
3. 施工内容中所涉及的各种使用操作小型工具。
4. 现场文明施工:即现场内的清扫、保洁、水电建材的清运,民工宿舍的卫生清理、保洁,加工现场地、卫生清理、保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应自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及其分包单位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负责协调,若发现成品损坏因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工人安全及劳保用品、床上用品、生活用餐及职工宿舍内配备设施等由乙方自理。
7. 对甲方提供材料的保管、验收、节约由乙方负责,并做到工完场清。
8. 乙方必须安排至少1个专职安全员。
9. 甲方有更换乙方管理人员的特权。
二、 工期及质量安全要求
1、按甲方统筹安排的计划工期及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按质按量完成。开工时间20x年10月18日,竣工时间20x年11月20日,若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制定完全实际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每周必须向甲方报进度计划,并按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若完不成计划任务,甲
2、质量要求
水电工程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且应全部合格,分项工程量质量按验收规范要求及备案制实行前合格标准执行,所有工种入场必须先作样板,由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
3、安全文明要求
(1)乙方应按相关要求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严格遵守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施工规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将相关交底资料存档,且报送甲方备案。
(2)乙方应遵守现行安全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杜绝现场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轻伤率控制在1‰以下,施工操作人员严格贯彻“三宝、四口五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措施,严禁在高处抛弃任何物品。行人出入口、通道等上空搭设双层防护棚,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要求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管理人员要求执行,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及施工作业面操作必须符合JGJ59-99标准,乙方实行包干制(含安全费用在内)。
(4)文明施工
乙方按甲方要求达到四川省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宿舍整治、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不接受甲方提出的限期整
(5)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杜绝一切不安全等事件发生,做到场外景观,争创四川省绿色环保工地,噪声、扬尘控制和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有关执行部门的罚款或公示,除乙方承担相应罚款外,甲方另行按每发生一次处罚乙方100元,作为对甲方信誉的补偿。
(6)材料管理
乙方在材料管理方面必须认真负责配合甲方加强管理工作,材料领用实行额用量领料,按甲方制度的“现场材料管理规定”,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4、承包单价与质量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包干价,共( ),以( )元/m2总价款结算为(小写:¥ 元)(大写: 元),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5、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进度款按每月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
(2)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质监站验收合格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人工费,剩余(3%)在甲方与业主决算审定后一个月内全部一次性支付完毕。
(3)每一次支付人工费都以现金支付给合同签字人,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6、违约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或损失,则甲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以示处罚。
(2)如甲方材料不到位造成停工1天以上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天数的材料设备租赁费和人工费。
(3)如乙方原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调配,否则甲方有权请乙方退出施工现场,将自动终止合同,乙方未完工程所产生的劳务费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出,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工人工资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安装合同(6)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本1#、2#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合同工期:
二、合同条款明确事项
1.承包方式:
2.合同价格:
3.工作内容:
4.工期要求:
三、甲方责任
1.施工前甲方向乙方作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技术要求,并及时将工程所需材料组织进场.
2.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入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及要求,
4.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避免停工、窝工.
5.甲方应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和生产生活条件.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正常进展,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窝工,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及工人生活费.
四、乙方责任
1.遵守公司现场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验收(合格).
3.该项工程乙方无权分包和私自转包.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用工计划,配备齐全各种小型机具、以及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满足工期质量等要求。 对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
5.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二份及有效身份证,组织进场人员接受项目入场教育,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6.乙方人员进场和撤离须随时与项目联系,不得使用无手续人员,施工过程中不得频繁变换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7.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违规操作所造成伤亡事故、疾病由乙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并承担其经济损失,其事故应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项目部有权予以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8.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目标的实现,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各工种,并配合项目部专职质安员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及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评定和资料收集.
五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六其他说明
1.本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并结算完款项后,本合同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以上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个人安装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乙方以 清包工 的方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即包安装的人工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包括材料的装卸和场内的二次运输及制安、门窗框标识清理、发泡剂填缝、防雷接地的连结,打防水胶等)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和费用。项目部与班组约定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由乙方负责施工处理。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就餐费用由乙方自行安排。需要时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协调工作。乙方从合同签订起对门窗工程进行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后期维修工作。
2、辅材提供方式:
3、除垂直运输设施、吊篮、脚手架外的施工机具、设备由乙方自备(施工作业的工具),其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类消耗性材料自行购买。
4、包材料损耗:铝材/塑钢损耗为0.5%(按米计),玻璃为1%(按玻璃面积计),五金件损耗为零(机械性损坏或厂家质量问题可退换),玻璃胶、结构胶、耐候胶以进场工地实测量消耗量为准。如因劳务队伍的原因造成材料损耗超过规定损耗率的由劳务队伍照价赔偿,并处以损耗材料总价的罚款。各种硅胶的使用必须要按技术要求施工到位,使用后的胶筒按规定交回,如不交回则按损耗算。安装配件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自理。
3、主要工程项目工作内容:
3.1 洞口放线测量,确定门窗准确的加工尺寸;
3.2 各类材料的现场运输清点;
3.3 生产计划、运输计划编排;
3.4 进场材料的二次运输工作;
3.5 外框定位、固定及防雷接地的连接;
3.6 外框四周发泡剂的填缝处理;
3.7 窗框与外墙连接的周边注胶密封;
3.8 固定玻璃、内扇及辅助部件(包含门窗扇外露执手)现场安装,玻璃周边的室内外注胶密封;
3.8 成品保护及卫生清理及淋水试验(如甲方要求);
3.9 检试验及交工验收的配合、维修、保修等全部操作过程。
三、工期要求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安排,以项目部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特别是关键节日里的施工人员和设备等必须满足业主的工期要求。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求合格。工程所有性能均应满足国家规范《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空玻璃》GB/T11944-2002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
2、对甲方、监理、质检站或业主提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责任人、专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在人员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人员逐一登记,填好安全教育记录、试卷,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做好每天班前安全交底并计入班组施工日志中,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做好教育记录。每周必须交一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到项目部。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新增人员也必须按上述程序组织施工。
3、乙方必须确保电工、焊工、吊篮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原件必须放在工地随时准备备查,做到人证一一对应。
4、由于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因乙方及作业人员的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在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进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好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的整洁卫生;完工后整理好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交工验收之前,做好一次全面清洁,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各级验收工作。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派 为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指导、监督、监督乙方的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保证工程质量。
2、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和总包负责;
3、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对设计变更进行签证。
4、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材料加工计划。
5、有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对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处罚措施,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材料、构建及机具的临时堆放场地,提供维护材料,乙方自行搭设临时堆放场地和现场加工场地的围护,并协调总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7、甲方协调总包方的施工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
8、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在施工中与其他交叉施工队伍的关系。
9、负责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0、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若乙方不能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代为发放,所发放工资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1、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织已完工工程的交工验收。
12、甲方有权增减乙方的承包内容和工作量。
13、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组织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4、监督乙方爱护工地设备,有权对乙方浪费材料、水电及破坏其他公共设施予以罚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驻工地现场负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应明确其带班人员负责,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有特殊情况,应向项目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
2、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现场施工管理。
3、乙方的施工、加工制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条例以及项目部提供的设计图纸、工艺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图施工。
4、无条件服从业主、总包方、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的统一协调,做好与监理、总包方及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5、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材料计划(不得有错误或不需要的材料出现,若有错误的现象发生,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如有浪费或偷窃,第一次照价赔偿,第二次双倍赔偿,再次发生三倍赔偿,以此类推。甲方项目经理部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参与监督乙方接收领用,乙方接收领用后的材料由乙方全权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成。工程完成时,若乙方领用数量超出按竣工图核定的数量(含合理的损耗率,各种材料的合理损耗率由项目部确定),超过部分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在结算时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费用。所有玻璃胶筒,必须按已领数量退回公司,否则将按已领数量的实际价格扣除。
6、负责提供洞口尺寸等施工和计划所需的现场尺寸,并对提供的尺寸负责。若尺寸提供有误造成一切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劳务人员停工或向甲方、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按照该罚款的金额向乙方追究违法责任。
9、乙方必须购买施工人员劳务人身意外险,并提供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身份证;
八、合同造价
1、合同采取固定单价承包方式:工程量暂定,完工按实结算。
2、合同总价以最终结算面积为准(面积按门、窗实际制作尺寸计量)。
3、合同外增加项目或变更承包范围,双方另协商定价。
计价方式:
①、如合同中有相同类型的施工内容,按同类产品单价计价;
②、如合同中无同类施工内容,双方协商定价。
九、付款及结算
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款按月进度,以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外框安装并验收合格的,支付总价的 %;固定玻璃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支付至总造价的 %;内扇及其它部件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 。乙方完工经监理和业主方验收合格,交付手续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决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 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应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由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
十、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从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由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以另请第三方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并可以发生费用的两倍处罚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均属违约,因违约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的,依照其约定。
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附件:三级安全教育卡、项目责任书、公司管理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它事项,其它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电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安装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现把山东莱阳大酒店的室内给水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室内给水安装工程(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一层)。
二、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莱阳大酒店的室内冷、热给水的安装,地下室给水总管的安装(给水总管至室外1米处为界)地下室及楼层内的不锈钢水箱(不包括消防水箱),生活给水泵,每个卫生间安装三角阀2个(冷、热水各1个)。
四、工程承包期限(工期):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六、工程施工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安装。
七、工程承包总价:一次性包干人民币1897554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详见工程概(预)算书。
八、工程结算及支付方式:本工程项目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总工程款的95%,其余5%工程款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个人安装合同(9)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新建的综合楼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铭华科技公司新建厂区
2、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3、工期: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1月30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18元计算工程款(不含税金),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水电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
2、由于乙方技术不合规范或责任意识差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现场治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一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问题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个人安装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的违约金。
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个人安装合同(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墨山小区世纪之窗A9-3栋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2300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十倍补偿给甲方。
3.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供应的水电材料乙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十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进场动工前期支付工钱的20%,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3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乙方在水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乙方当天清理(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卫生洁具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总价2300元(整栋房屋所有水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水电工程竣工为止。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安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框剪 墙结构,地上 19 层,地上层高 54 m,总建筑面积约 16600 平方米 。
二、承包方式:
2.1、包工不包材料的大清包方式
三、承包范围:
3.1、本建筑安装工程水施、电施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交底资料、设计变更所含的安装工程。
3.2、施工期内安全文明施工和配合各项检查一切协助用工。
四、承包内容:
4.1、给、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4.2、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
4.3、照明用电系统线路预埋及安装;
4.4、照明用电设备、开关插座安装及调试
4.5、配合各专业分包安装施工队伍施工(包括送电、配合各专业队伍设备调试及外网施工单位完成系统综合调试验收)。
五、清包工期:
5.1、于土建同时竣工交验。
六、质量要求:
6.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如果因为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问题由甲方负责。
6.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及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以当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单位、专家评定为准。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1、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程、规定。
7.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专项施工方案自备安全带、安全帽、胶鞋、绝缘手套等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并确保按规定佩戴使用。
八、双方义务:
8.1、甲方义务:
8.1-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
8.1-2、完成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交底;
8.1-3、提供电焊机一台及电源线、焊把线,提供无齿锯一台及电源线,提供套丝机、台钻的电源线但不提供设备。
8.2、乙方义务:
8.2-1、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8.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2-4、乙方自带本工程所需的工具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
8.2-5、乙方应按规定完成班组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签字齐全并经甲方审核备案。提供真实有效的特殊工种证件到甲方备案,并确保施工中人证相符;
8.2-6、乙方必须制定现场负责人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与甲方项目部对接工作。
8.2-7、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报送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材料计划;
8.2-8、工程完工后按甲方要求将所有甲方提供剩余、节余材料及设备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9.1、本合同以单价 25 元/建筑平方米包干(不含任何税费),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施工及安装、辅材安装、调试等各项费用,此单价不再因设计变更、定额调整、市场变化等一切因素而调整。
9.2、本合同第一次付款为 4栋住宅主体施工至12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的30%;其后每月5号甲乙双方核对上月完成产值,并与本月15号前支付乙方上月产值的80%,本合同约定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
十、争议解决:
10.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终止:
11.1、乙方承包工程经甲方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并向甲方交付作业成果,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双方履行的本合同全部义务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安装合同(13)
甲方:(发包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公司所在地:
法人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新建工程水电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约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承包方式:选择第 种方式
1、 单包:只包工,不包料
2、 双包:包工包料
第三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湖北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五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xx%,水电完工后支付xx%,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xx%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 xx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xx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 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 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 元/天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安装合同(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 (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份。
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略)。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过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示经过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
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过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个人安装合同(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的违约金。
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个人安装合同(16)
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炉一机工程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变压器及其配套系统、锅炉、汽机系统所属配电设备、DCS系统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电缆、防雷接地装置、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梯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1、高低压电缆及电缆桥架敷设安装、高低压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
2、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3、由高压柜到变压器及安装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4、发电机组安装及由发电机至各高、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
6、高低压计量系统安装调试,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预埋、塞缝等项目。
9、热控及DCS系统的安装调试。
10、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
11、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设备(距施工地点100米)及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源,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内。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结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包括政府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锅炉检测费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若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总安装费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甲方施工工地一周内付工程款的30%,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具备筑炉条件后付工程款的30%,锅炉试运验收合格提供竣工报告后,乙方需从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全额发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运行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5%。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运输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备图各一套。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相关的设备。
(5)、配合乙方办理锅检、质检的有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开工前,乙方负责办理与本要求相关的《开工告知》等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做好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安排;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工地,并对甲方的设备材料进行交接、看管。
(2)、在规划的场地内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3)、管理好自身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图、技术资料于甲方(并提供电子版),甲方在半个月内办理签证审核手续。
(5)、乙方应优先采用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焊条、焊丝、氩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问题。
(6)、乙方必须提供所有高压焊工的原始证件,接受甲方的审查。
(7)、乙方必须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检查,此项目未完工前不准更换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有关要求
1、本工程以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发生返工、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
4、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证(或证件资质达不到行业标准)对所安装部件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还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变更图纸所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图纸变更)。
6、因本次施工为立体交叉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不应以赶工期为由妨碍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须坚持土建配合安装为原则,并协调好各施工队的施工秩序,若出现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7、安装质量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贰年之内乙方应无偿负责处理由乙方安装的工程所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并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等问题引发甲方的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安装进度、质量状况、安全情况等,决定部分项目的安装是否继续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决定部分项目不再由乙方安装,甲方将协调另行转包,其相应的工程款甲方将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装,甲方将不另行转包。
9、设备防腐费用为人民币元整,若乙方对设备防腐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设备防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找施工队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设备变更、设备质量缺陷处理等,不含需返厂处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为准)
11、承压部件的探伤为100%(其中射线探伤为50%,超声波探伤为50%)。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工程期间不得另派他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工地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并在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返回施工现场。
13、乙方对所有承压部件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乙方对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违规使用辅助材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6、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需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报告,并签字认定。监理方提供的文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每发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币5000。00元,(如发生争议需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及甲方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5、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T869—2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检验篇)(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缝射线检验篇)(DL/T5096—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9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6、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安装前均要做清扫、通球试验。
九、设备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有设备到厂后的卸车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乙方、设备供应方三方共同参加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办理好设备的移交或领用书面手续后,即移交乙方现场保管使用。
十、开工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乙方参与调试(协助甲方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不低于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乙方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乙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为止。
十一、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乙方在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与甲方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并交纳人民币20XX0。00元保证金。
(2)、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乙方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5)、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6)、乙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对于无理取闹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办理出入厂手续,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的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乙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乙方必须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设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并于乙方在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至甲方审核。
(2)、乙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和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以设计交底后的图纸为准,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出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施工。
2、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增补要求、签证单、会谈纪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约定乙方对甲方的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条款与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尤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相同。
5、整个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转包他人。
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要求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若在执行本要求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