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精神病院是国家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四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怀、支持下,现已成为一所集治疗、休养康复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了解更多 >
最近看了个电视,讲的是一个急诊病人需要马上手术,人已经昏迷不醒,但家属还没到,无法签字做手术。所以医生就在家属未签字的情况下进行了手术。手术很顺利,但是病人突发心脏病,死在医院了。家属知道了就开始闹,说医院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就擅自手术,是医院的全部责任。但是若等家属来签字,人早就死了。大家觉得签字是必须的吗?
嗯,是的。很多患者进了医院就觉得手术只能成功,一旦失败,就肯定是医院的责任。就像里面演的,一患者得了感冒,去医院治病,结果死了,不但不同意尸检,还要说是医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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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精神病院是国家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四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怀、支持下,现已成为一所集治疗、休养康复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