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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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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宫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
(1)上述材料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思想?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重要意义。(8分)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过程中参照了美国宪法,但在权力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它对权力结构作了哪些调整?其目的是什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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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9-01-06 01:41:38
  •   【答案】
    (1)思想: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三权分立(权力制约平衡)。(4分)
    意义:以法律形式否定君主专制;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4分。答出其中两点即可)
    (2)调整:改总统制为内阁制;行政权由总统与国务员共同负责。
      (4分)
    目的:限制袁世凯权力;防止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4分)
    【答案解析】试题分析:(1)第一小问直接从材料中归纳即可。从第二条可归纳出主权在民;从五、六条可归纳出平等、自由;从后面的内容可归纳出三权分立;第二小问意义结合所学知识来回答即可,如以法律形式否定君主专制,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2)第一小问调整结合所学知识和材料第四十五条内容可知改总统制为内阁制,行政权由总统与国务员共同负责;第二小问目的结合所学知识从制定临时约法的背景和内容来分析,可得出限制袁世凯权力,防止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
    考点: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近代中国的民主思想与反对专制的斗争·辛亥革命前后反对专制的斗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心***

    2019-01-06 01: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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