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GAP是《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是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于2002年6月1曰实施的行业管理法规。中药材GAP从保证中药材品质出发,控制 中药材生产和品质的各种影响因子,规范中药材生产全过程, 以保证中药材真实、安全、有效及品质稳定可控。中药材GAP要求药材生产基地应按照适宜性优化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中药材生产基地的生态环境应符合国家 相应标准:空气质量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 ; 土壤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GB15618-1995); 灌溉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GB5084-2005);药用动物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GB574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