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想分别陈述劳动合同成立与生效,两者并不相同,有许多人容易将此混淆。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最一般地表现合同之成立,就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但是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合同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在法律上产生效力,劳动关系也自合同生效时建立。 劳动合同应该符合下面三个条件: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当然由于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仲裁诉讼的证据制度,如果劳动合同一方要提出自己是因欺诈、胁迫而签订合同,那他就必须举出充分的证据来。
三、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作出了不少强制性规定。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里的“应当”表示劳动者必须这样做。即使在合同中约定提前3个月或者提前3天,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这样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的无效还有2个点需要注意的: 1、如果无效仅限于某些条款,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并不是合同完全无效,大部分的劳动合同无效都是部分无效,毕竟欺诈、胁迫这类事是很少见的。
2、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将确认无效的权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诉讼,个人不能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劳动者只是自己手上没有合同文本,这并不是合同无效的理由。而且由于他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所以只要单位那份有劳动者的签字,即使没有盖章,单位随时可以补盖公章,或者认可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因为现在依然承认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只是单位没有盖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如果劳动者自己说没有拿到合同,只要单位能够出具合同文本佐证,仍然可以说明合同有效成立。 。
劳动合同的原则和生效条件 (大陆劳动法) 法条内容: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释义: 本条是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的规定。
一,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循的原则,本条规定,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以平等的主体身份订立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处於优势地位而在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时居於主要地位,劳动者也不因此而处於从属地位。
自愿,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完全出於当事人自已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二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是指在主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两个方面合法:二,对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劳动合同经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即行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谓依法订立,即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并在劳动合同的主体,内容等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种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就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另,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 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答:遗嘱何时生效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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