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洁净室环境监测采样点个数按照国标16292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按照房间面积开平方(国际通用方法),第二种按照根据面积与洁净度级别查表确定,但是无论区域大小,洁净度级别高低总的采样点数目不应少于2个。例如, 最少采样点数为2个,最少培养皿数为8,那个若选择采样点数为2个,每个点的培养皿数至少为4个,如果区域足够大,可以将每个点放置4块培养皿进行同时监测。另外如果区域比较小,可以采用连续监测的方法,先在每个点放两块培养皿,等保持一定时间后用另外四块培养皿替代继续进行监测,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国标采样数量的规定,又可以保证培养基长时间的暴露而干裂。建议超净台五个点采样,每个点连续监测3次,即可满足国标要求。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没有哪家药厂会放那么多培养皿进行监测也没有必要,至少14个培养皿主要是针对房间的A级区,同时欧盟也没有规定超净工作台至少14个培养皿。所以最理想的方法是在进行验证的时候按照至少14个培养皿的方法,然后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日常监控的至少培养皿数(没必要至少14个)
至于采样高度,如果洁净室内没有合适的设备、椅子、台面,一般情况下需要定做合适高度的支架用于沉降菌采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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