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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倍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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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倍偿标准

我堂哥在一家鞋厂工作,2008年因为工作是受伤,致使左手的手指全被机器截断。请问尊敬的各位,他们应该怎么样倍偿我堂哥?请各位速速帮助我,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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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05 22:41:21
      根据我国法律对处理工伤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问题:
    1。是否知道受伤或死亡职工单位的名称?
    2。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
    3。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4。
      单位是否已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单位跟你协商解决工伤赔偿数额,你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吗? 你堂哥的情况应属三级伤残,其赔偿如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你堂哥所在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单位,其赔偿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第4条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第5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具体有关情况 还请咨询律师。 。

    繁***

    2019-06-05 22:41:21

其他答案

    2019-06-05 22:33:54
  • 非常简单——找当地的劳动局仲裁科作相关咨询(如果,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再作咨询)

    誑***

    2019-06-05 22:33:54

  • 2019-06-05 22:19:31
  •   你堂哥2008年因为工作时受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的规定,左手手指全被机器截断,属于五级伤残。
    你堂哥首先要做的是工伤认定,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应该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但显然单位并没有这么做,所以,你表哥只能自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向鞋厂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再依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待遇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z***

    2019-06-05 2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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