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确诊为死胎后,通常可等候两周任其自然临产,两周后未临
产者,可使用一定的药物经人工引产。
(1) 注射前列腺素: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委员会(FDA)提出对 妊娠28周以后死亡的胎儿,可使用前列腺素E2(PGE2)栓剂引产, 20mg PGE2经阴道插入。其毒副作用有:恶心、呕吐、腹泻、心动过
速、高烧等。气喘病人,妊娠合并心脏病、肾病或肝炎、糖尿病及子宫 受到创伤的孕妇均应慎用。前列腺素也可经静脉内(IV
PGE),羊膜 腔内(F2a)或经肌肉注射(15-甲基PGF2J引产。无论使用哪一种 方式引产,在引产前出现子宫颈(层状体)渗透性扩张时都需减少前
列腺素的用童。
(2) 羊膜腔输液:羊膜腔内输注高渗溶液,通常为氣化钠、葡萄 糖溶液或尿素以促进子宫收缩,但此法已很少应用,因其造成母体死 亡率升高。
(3) 催产素:对于妊娠末3月死亡的胎儿,通常可用催产素引 产,使用低剂量的阴道栓剂或使子宫颈渗透性扩张。而长效的高剂
量催产素会引起母体水中毒。如进行静脉内注射,应加入适当电解 质溶液,并严格监测输入及输出容量,尽可能限制药物用世,减少各 种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