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苍狗读书心得
国家强盛,大部分人免却了衣食的忧愁后,仓禀实而知礼节,礼节备而好文学,通过故事来了解并娱乐大众,此项事业,经过网络的发酵与影视的推广,已经变得洪水滔滔。而重述历史,回到祖先延绵的时间与空间之中,或者是改写、或者是穿越,武侠也罢,奇幻也罢,宫斗也罢,戏说也罢,也算是这滔滔洪水中的一道巨浪。
回到衣香鬓影的民国,纸醉金迷的晚清,再向上到唐宋元明,六朝两汉与先秦,因为有丰富的史料与考古的证据,将其中的兴亡与事件,敷衍而成为小说,成功的例子,其实也蛮多的。像丽端这样,回放到西周的列国,由斑驳的青铜器与缥缈的传说里,去重述周穆王西游之类的故事,可能就比较的麻烦。
还原历史的真实不易。小说当然可以向壁虚构,何况云荒三女神里的大姐头丽端,写的本来就是奇幻小说。可是即便是奇幻小说,写到历史,它也应有一个真实的“核心”,就像这本小说里的龙犬鹄苍,它固然是千变万化,神龙不见首尾,但那一颗“内丹”,却是热血丹心,中心耿耿,如果取出来送了人,就会出大事。
《白云苍狗》的“内丹”在于夷夏之防,文明的冲突。周公制礼,将河洛的平原化作礼仪之邦,镐京城里的文明人,诗书礼乐,攻伐谋断,或者已经有了八骏快跑,去昆仑山约会女神求取长生的形而上的追求,那生活在南蛮北戎,西狄东夷中的野人们怎么办?和而不同,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却要经过身心的无比的煎熬,有时候,要献上血与泪。徐诞、含光、徐澄、造父、子晰,在他们每一个人身上,可能都寄寓了,作者在文明与野蛮较力的时候,身为小蛮夷的人们,对身份的焦虑。
这样的焦虑,相信,当代身处“华夏”,却被另外一些镐京——纽约、伦敦、东京,具有“现代性”的文明人,所轻慢的读者,能够感同身受吧。《阿凡达》就是这样令人厌恶的隐喻。有色人种的文明,无非是白色人种的桃花源,他们可以保卫,也可以去摧毁,可以加入,也可以离开,将有不可思议的魔力的巫女,下嫁给时光机里的白人英雄,这就是文明之道。
一旦主角变成了徐涎与含光他们之后,《阿凡达》式的和解,就显得如此的伪善。凤鸟的文身,是血脉的象征,造父的蓝药水,能够洗去身体上的纹路,却洗不掉身体里的情感与记忆,清洗,只是造父龙刍草式的狂想吧。所以,既然是由肉蛋里出来的,身体里本来就奔流着狗血,就让狗血奔流得更欢乐一些吧,仁义是好的,能改进社会,也能改进自已,就虚心地学习好了,终有一天,徐偃王的仁义,讲得比周穆王还要好呢,说到底,诗书礼仪是王道,朱弓彤矢,是另外一种王道。
作者修成了这样的“内丹”,《白云苍狗》也因此充满了一种奇妙的“解释力”,这种“解释力”来自青春与热血,理解与同情,来自于对生命与造化的好奇与探寻,它自然可以将西周这一段古旧而斑驳的残章断史,演义到充满了柔情与风情。最能够体现出这种力量的,我觉得,不一定是浑厚天成的徐诞,也不是神秀绝伦的徐澄,也不是千年小受的公子晰,更不是本书的第一强人造父,而是钟吾国来的野蛮公主含光。她站在男性与女性,文明与野蛮冲突的两条战线上,却能够在其中游刃有余,从容自在,在人性的至真、至善与至美里,这些人为挖出来的性别与种族的鸿沟不过是鸿毛罢了。
我猜想,丽端在编织这个瑰丽而轻盈的传奇的时候,就是将自己,隐身在含光的身后吧。她在英国一边陪着夫君读书,一边写这个小说,一边完成造人的大业。作为女荒三神之一的她,华丽而深致的风格,也由此发生了改变,细心的读者,会由《白云苍狗》里,感受到凯风自南的轻柔、甜蜜与温暖。愿读者能喜爱这个作品,它是《玄武纪》书系推出的第一部作品,也愿丽端的孩子,能像含光与徐诞他们那样,健康而自由地成长,哪怕是,沾染上一点狗血,也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