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可能还是不要让他养成这样的习惯,对他这个肠胃发育来说的话不太好。
我觉得可能还是不要让他养成这样的习惯,对他这个肠胃发育来说的话不太好。收起
如果在妈妈的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母乳的时间当然是越长越好了,不过都说母乳的营养就到8个月,以后的母乳就没啥营养了!!我就是给宝宝8个月时断的奶,主要是上班了就无法保证喂奶时间了!!
是不是缺乏钙质了啊 缺钙的宝贝;晚上睡觉睡不踏实、爱磨牙、爱出汗、的 宝贝有没有出汗的现象呀。建议亲带宝宝去医院做一个微量元素的检查看一下吧,宝贝缺乏咱们给补啥。
其实你要知道,和婆婆在一起许多地方就让让她,她也是为了孩子好,所以在她面前你按他的做,不在她面前就不要按他的去做了。毕竟你们是住在一起的。老法不能全盘否定的,毕竟千百年下来了,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就拿做月子,外国人不做的,产后5天就去上班,你吃的消吗?
你好,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家宝宝的晚上睡觉磨牙的这种情况,主要可能是缺钙而引起的,多注意休息,必要时化验微量元素,根据化验的结果再合理的处理。可以适当的补充钙剂,以及去医院的口腔科检查牙齿等情况,以防是牙齿不整齐而引起的。
病情分析: 你好,儿童磨牙常见原因有以下几点:1,肠内寄生虫病,尤其是肠蛔虫病,在儿童中相当多见;2,胃肠道的疾病,口腔疾病; 指导意见: 3,临睡前给小儿吃不易消化的食物,这样在宝宝睡觉后都可能刺激大脑的相应部位,通过神经引起咀嚼肌持续收缩;4,神经系统疾病,如精神运动性癫痫,癔病等;5,小儿白天情绪激动,过度疲劳或情绪紧张等精神因素.
还是要多换几个牌子的配方奶粉适适,如果不行,那就从辅食考虑吧,可以喂蛋黄,米粥,还有面条,都可以了,菜也可以吃了,肉,鱼都可以吃了
断奶和来月经的时间是没有关联的,哺乳期恢复正常月经也是常见的,并不是所有妈妈都是哺乳期不来月经的。至于断奶后照顾宝宝的注意事项,一岁前的宝宝应该以奶为主,如果一岁前断奶的话要提前给宝宝适应配方奶。
不喝奶就不喝奶吧,在宝宝的辅食上加强营养也可以的,我朋友家的宝宝不喝奶,长的也很好的
月子里时~宝宝有时候吸奶少的那侧乳房~一吸就是一个多小时~她也不松口~现在一边的奶她都吃不完~
平时多注意身体锻炼,多进行户外活动,接受日光照射;饮食要全面均衡多营养,防止小儿营养不良、贫血及佝偻病等;注意避寒和保暖,养成喝水的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
你去儿保室去问,哪里有你要的儿童保健手册
断奶了饿了就会喝了,不过最好给他吃哺食。我家宝宝断奶开始饿了一天一夜就吃粥,拿特仑苏给她喝,因为她要喝吸管,不喝奶嘴。我心急泡了好几次奶,终于要喝了,可是哺食也不吃了。现在生日过了才开始要吃一些。光喝奶对肠胃不好,也是要吃五谷比较好。
你好,孩子小时候都是会有爱吃手的情况的,是孩子的口欲期的,没事的,可以多给孩子把手洗干净让吃的,要多注意孩子的口腔情况的。
要注意干净卫生,不要到人多的地方 去,最好要增强宝宝的抵抗力,多喝水,多吃水果和蔬菜,均衡饮食,荤素搭配,多参加体育锻炼。
你可以给他吃一点益生菌来调理一下肠道,这个是可以增强抵抗力的,还要给他多吃一点动物肝脏很早啊,红豆啊,这些补血的食物,同时还要给宝宝进行补钙。
添加辅食以后宝宝正常大便次数一般每天1~3次,但有的妈妈发现宝宝的大便稀软,便认为是添加的辅食出了问题,就停用一切辅食,而只喂牛奶或只给母乳吃。其实,这种做法不正确。 大便状况与每个宝宝的生活习惯、肠道的功能或饮食的内容有关。当宝宝出现大便稀软的情况时,可能是这几天比平时多给宝宝喂了粥、面条、面包或者水果之类的食物,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就可能出现大便的量和次数比平时多,而且大便的形状稀软。但只要宝宝不发烧,情绪很好,与平时没什么变化,而且食欲也很正常,就不用担心,这说明宝宝适应了添加辅食的过程。
安乐士和肠虫清都是驱虫药 你描述的症状也符合虫积体征 你可以继续服一次安乐士 建议服用安乐士观察一个星期到十天左右 如果不缓解 情趣医院检查一下
如你的孩子在2岁以下可以让他自己继续用奶瓶喝奶,如已超过3岁,应该跟他好好说说,再固执的孩子只要耐心说服还是能够改过来的。
宝妈您好,您孩子的情况属于还没有度过分离焦虑区,这很正常。每个孩子刚上幼儿园的时候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分离焦虑,有的孩子整天哭闹,有的孩子变得不愿与人交流,这都很正常,家长首先要做的是相信老师,相信孩子能适应,正确对待孩子的分离焦虑,要知道孩子也能感受到父母的焦虑,因此建议家长每天坚持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不管孩子哭闹的多严重,孩子交给老师后马上离开,如果您越舍不得孩子哭闹就会越严重,另外及时与老师沟通孩子的情况,做好家园配合工作,每天准时接送孩子,让孩子感受道自己在家长心中的地位从来没有变过,并且常与孩子讨论关于幼儿园的事情,把孩子的点滴进步都与幼儿园联系在一起让孩子对幼儿院产生期待与崇拜。
雅培这个牌子的奶粉不错. 刚开始宝宝不适应是正常的.
不是心理病,只是一种习惯吧,习惯了就慢慢改掉它好了。他哭的时候不要责骂他,好好跟他讲道理,他会懂得。
那应该是宝妈的奶水不能满足宝宝的生长需要,,早日添加辅食比较好
难断,我宝都快2岁了,不过就是睡的时候吃一下,其他时间不吃都没断,
现在热了宝宝也是不怎么吃 我家的以前能吃大半碗现在只吃几口就四颗牙 跟你家差不多呢
没吃,我奶不是特别多,实在难受就挤点。只是挤了要难几天回完。但没那么遭罪。都说还想生的话最好不吃那些回奶的好
孩子在哭闹时腹腔的压力会增大,如果是没有及时的排尿,有可能给膀胱加压而有哭闹时尿尿的排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应该让幼儿园怎么赔付? 医疗结束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费用计算出索赔额,与校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等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应该跟宝贝缺钙有关系,最好去医院检查个微量元素,适当补点葡萄糖,酸锌钙,或者是迪巧儿童钙,平常多让宝贝喝点骨头汤,虾皮鸡蛋羹,每天去外面最少三两到3个小时的太阳。
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方法有两种:手术治疗与介入治疗。手术治疗为主要治疗方式,实用于各种简单先天性心脏病(如: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及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如:合并肺动脉高压的先心病、法乐氏四联征以及其他有紫绀现象的心脏病)。介入治疗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及部分室间隔缺损不合并其他需手术矫正的畸形患儿可考虑行介入治疗。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手术治疗适用范围较广,能根治各种简单、复杂先天性心脏病,但有一定的创伤,术后恢复时间较长,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心律失常、胸腔、心腔积液等并发症,还会留下手术疤痕影响美观。而介入治疗适用范围较窄,价格较高,但无创伤,术后恢复快,无手术疤痕。 什么是先心病最佳治疗时间? 手术最佳最佳治疗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先天畸形的复杂程度、患儿的年龄及体重、全身发育及营养状态等。一般简单先天性心脏,建议1--5岁,因为年龄过小,体重偏低,全身发育及营养状态较差,会增加手术风险;年龄过大,心脏会代偿性增大,有的甚至会出现肺动脉压力增高,同样会增加手术难度,术后恢复时间也较长。对于合并肺动脉高压、先天畸形严重且影响生长发育、畸形威胁患儿生命、复杂畸形需分期手术者手术越早越好,不受年龄限制。
老人是常说孩子磨牙是肚子里虫。但我宝宝现在磨牙属于正常,因为宝宝现在正处于长牙时期,长牙的时候是很难受的,据说牙龈会很痒,也就是我们大人经常开玩笑说的“牙痒痒”,所以孩子就会磨,一种方法就是你说的他自己的小牙来回磨,一种就是表现为咬东西。你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带宝宝看一下医生
每天晚上开一个小时空调,你给宝宝脱掉衣服给他练习看看能不能翻身
我家小孩也是那个位置长了一个,大小也差不多,记得医生说是,小孩子感冒(发烧)过后才会有的,这些淋巴节是不会退的,将一辈子都在。但没有其它影响。
害羞不是遗传问题的。 当然可以改变。你要多带他出去,鼓励他和别人交流,发现他的兴趣和优点就激发他的能力。看《黑猫警长》,《大闹天宫》,《那吒闹海》,《宝莲灯》之类勇敢的片子。带他到儿童福利院去感受别的可怜的孩子。他会好起来的。
孩子应该是可以混合喂养的啊,怎么会导致两个不能相容呢?最好是能够做到混合喂养,如果孩子一吃母乳就不肯喝奶粉,只能是坚持断奶的。
首先,需要明确每次发烧的原因。发烧是儿科就诊患者中最常见的主诉,感染、脱水、内分泌疾病等都会出现发烧的症状。如果每次就诊都与感染相关,而且孩子年龄也比较小,需要除外免疫力异常的情况。此外,半岁以上的小朋友,社交活动增加,也会导致他接触病原体的机会增加,会增加感染的机会。
有证据表明,宝宝磨牙有时是因为消化道内有蛲虫引起的。 两岁之后宝宝可以服用打虫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