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被告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情形包括:(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6)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对这两种强制措施规定了相同的适用条件,此次修改,增加上述条文作为第72条,将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进行区分。因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不同,所以,应该对监视居住规定单独的适用条件,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混用的问题。
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