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性伴侣的处理:
梅毒患者的所有性接触者都应通知,进行相应的检查和
治疗。
对于一期梅毒患者,应通知其近3个月内的性伴侣;二期梅 毒,通知其近6个月的性伴侣;早期潜伏梅毒,通知其近1年的 性伴侣;统期潜伏梅毒,通知其配偶或过去数年的所有性伴侣; 胎传梅毒,对其生母及后者的性伴侣进行检查。
如果性伴侣的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应该立即开始抗梅毒 治疗。如果为阴性,推荐在6周后和3个月后再次复查。如果 不能保证其后的随访检查,建议进行预防性抗梅毒治疗。同样, 如果性伴侣无法立即作血清学检查,也应进行预防性抗梅毒 治疗。
早期梅毒的传染性强,因此,在3个月之内有过性接触者, 其无论血清学检查结果如何,都应考虑进行预防性抗梅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