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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所 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从投资企业分回的 红利按生产经营所得,还是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 〔2〇01〕84号)第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 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 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创投合伙企业合伙 人从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 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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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6: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