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可以将自己加工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吗?
承揽人可以将自己加工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吗?
甲公司为装修办公楼,委托乙装饰装修公司为其加工安装每间办公室的 门窗,双方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合同约定了设计式样、材料规格、质量标 准、验收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合同规定场施 工。在施工过程中,曱公司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已装好的纱窗不符 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所用材料是劣质产品。
经调查得知,乙公司由于 人力不足,将加工安装纱窗的工作交给丙装溃公司完成。甲公司便向乙公司 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赔楼其相应的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乙公司辩称自己将该部分工作交给丙公司完成并没有违约,纱窗的质量问题 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应该由丙公司对此负责,甲公司应直接向丙公司索赔。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 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 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 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 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承揽人可以将自己承揽的 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的分为三种情况:①如果当事人约定或者经定作人同意 的,承揽人可以将承揽合同的主要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但是承揽人应当就 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未经定 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不能将承揽合同的主要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③如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不需要当事人约定或者经定作 人同意,但是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本案中,乙公司承揽了甲公司办公楼门窗安装的工作,其中,纱窗应视 为辅助性工作,虽然未经甲公司同意,但乙公司将此项工作转给丙公司完成 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甲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 作为承揽人,乙公司应对第三人丙公司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甲公司负责,赔 偿甲公司所受的损失。
答:《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溜冰会不会使腿变粗经常溜冰,一旦停下来,会不会长胖。 是不是溜冰会使腿变粗。
答:会,怕粗就别经常溜或别停。祝你如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