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农业税基本上也是采取征收实物(粮食)的办法,以保证国家掌握足够的粮食满足国需民用。从1985年起,改为折征代金,以适应农产品收购制度的改革,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少数地区农业税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仍可征收实物。 实物税主要是指的农业税,并于1950年1月颁布施行。其中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规定,除农业税外,全国统一开征14种工商税,包括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金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遗产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行为消费税、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全部
对的!一直延续到80年代呢!全部
税收主要在工商业,不可能以实物缴税,1950年1月颁布施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规定,除农业税外,全国统一开征14种工商税,包括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金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遗产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行为消费税、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自此,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为中国税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部
答:国家对有关一切农业范畴的优惠政策都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发布。但各省市之间都有差异。我们现在是一群新型农民。我们的所属地是安徽,但是现在我们在上海承包土地,是否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