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费的发票可以抵减税金吗?
我公司给A企业开发票(广告发布费100万元),B企业又给我公司开发票(广告发布费50万元),B企业50万元发票的税金可以抵减我公司100万元发票的税金吗?
财税(2003)16号文 (十八)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如果公司是广告代理业可以按这条规定执行,反之,如果不是就不能扣除。
对于广告公司,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可以和建筑安装业的分包一样,扣除支付给媒体的支出后纳税。但对其他行业,是不行的。 如果不是广告公司,那B公司的广告费可作为“管理费用-广告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一般是2%。
广告发布费的发票可以抵减税金吗? 营业税是没有抵扣的,各自开出的发票各自作收入入帐,交纳应交税金.
答: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但注意金额,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