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该怎么?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该怎么办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月末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举例说明如下(假定下列例子均是独立的,并且无期初余额):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1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l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万元,而不是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仅供工作参考。 关键词:增值税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核算。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进行核算。
第六十条规定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的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早在1995年,财政部就以财会字(1995)22号通知下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中有“会计核算健全”的要求,“会计核算健全”包含了按规定设置帐簿、编制报表的要求,如果不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存在税收法律风险。。
按照您的表述,月末应当还需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答: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未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未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