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我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7年4月15日因车祸一直未能上班。车祸 后领导都知道并去医院探望了我。出院时医生给我开了半个月的假条,让半个月 后再去医院复查。后来我没有去那家医院,在别的医院看病后又休息了 1个月,但 没有再开假条。因为只开了半个月的病假条,5月份的工资单位只给了我50%。单位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如果之后的1个月属于规定的医疗期范围,你可以让医院给你出个证明。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 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而且根据《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 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因此,如果按 照病假处理,应该给你全额发放工资。
答: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如果是病假,按下面算: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