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目前主要是以药物治疗为主,以减少精神不良刺激、 支持性心理治疗和改善家庭社会环境为辅。具体地讲,初发复发的 急性期,可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氯丙嗪300〜400毫克/天,或氣氮 平300 ~ 400毫克/天。一般来说,服药后4 ~ 6周内,精神症状 可被控制。经验表明,加大药物剂量并不能相应地提高疗效,反而 会使药物的不良反应增加。症状得到控制后仍需继续进行一个月左 右的药物治疗,以巩固疗效。在上述基础上,再以能保持最佳恢复 状况的最小剂量,给予不少于两年的药物维持性治疗。抗精神病药 物都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如氯丙嗓、奋乃静等药物常可引起手脚志 颤(锥体外系反应)。这种情况未必需要停药,只需向医生报告,医生检查后合并使用药物就可以解除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