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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利与弊辩论会如何反驳正方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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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利与弊辩论会如何反驳正方立论?

网络的利与弊辩论会如何反驳正方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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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11 18:12:13
  •   正:我想请问对方同学,你们上过网吗?
      反:当然,正因为我们上过网,所以我们才切身体会到网络给中学生造成多大的危害。
      正:那么我又请问,你们在网上做些什么?
      反:看来对方辩友又想用一个人来代替所有人了,如果我上网没有玩游戏,对方是不是会说所有上网的中学生都不会玩游戏呢?
      正:可这才是你的切身体会呀。
         反:那么我在网吧里看到的一切,对方又做何解释呢?   正:那我要用你的话来劝劝你自己了,你们不能以偏盖全,你看到的也不是全部。   反:看来对方辩友的确没有做过实地调查。如果从网吧的角度来看,对方是完全没有发言权了?   正:不明白的是,对方辩友为什么一口咬定网吧就是网络的全部?   反:那是因为我方调查过,90%的中学生上网的地方就是网吧。
         正:看来对方一定是要死死咬住网吧不放了,你们一定没有仔细想过上网已是一种国际趋势了?   反:我们眼中看到是中学生这个薄弱群体在这种国际趋势前不堪一击的事实。   正:对方一定又想用网络游戏来做挡箭排了,难道网络上除了游戏就没别的吗?     反:网络上当然有别的,网络上还能找到当红歌星的海报,但这与中学生更扯不上关系。
         正:看来对方辩友一定是网络娱乐版的爱好者,至少在各大官方网站上都有这样一句话,你上网的时候一定看到过:未成年人上网,要有监护人陪同。   反:是呀,在每一个香烟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却从未听说过有人因为这句话而戒烟了。   正:上网与吸烟是不能互相比较的。
         反:的确,对于中学生来说,吸烟的危害只是上网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正:那么对方辩友宁可选择吸烟也不选上网了?   反:我不选择在中学阶段上网,并且我想提醒对方一下,吸烟不是今天的辩论话题。   正:那我们就接着来说上网。对方说不选择中学阶段上网,那什么时候上?等你步入社会以后吗?你觉得在将来的社会里,一个不懂网络的人会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吗?   反:至少我们现在看了这样一件事,只要一谈网络,对方辩友就把我们带到3000年后,我们难道就不能正视一下发生在眼前的事?   正:说未来,正是要告诉对方辩友,上网就应该从今天做起,这是一个合二而一的事。
      如果无所谓未来,那么现在就失去意义了。   反:如果现在就在网上流连忘返,荒废学业,你就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吗?   正:难道对方辩友就看不到社会各界正在动用各种手段把中学生上网拉到正轨上来吗?   反:不知道“社会各界”是否也包括商业界的网吧呢?   正:网吧也有法律来约束。
         反:对方突然谈起法律,我不知对方辩友对青少年网络犯罪怎么看?   正:那一样要由法律来约束。   反:可是我觉得不上网的话就永远不会有网络犯罪。   正:是呀,如果没有飞机,美国的大楼也一样不会倒,但9。11发生一年多来,美国的飞机都没有停飞过。
         反:对方辩友的想象力真是丰富——(停)   正:对方一再说我方只谈未来不谈现实,但对方辩友难道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了吗?   正:对方辩友为什么非要一再的想用网吧,这个概念来代替全部网络?这不是以偏概全吗?(停)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辩友举了我校网站的例子,可是附中网校里有许多信息垃圾,这也是前不久两代会中校领导指出的。
      现在我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中学生自制性差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呢?   正方三辩:请对方辩友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开始阶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带来一些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事物它们发展的前景和总的趋势,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在信息时代网络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请正面回答是或不是。
      谢谢!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或许没听清楚,在一辩陈词中我已指出网络是一种重要的通讯手段,还指出网络的三大问题,这就说明了中学生上网弊大利,难道对方辩友没有理解吗?请问对方辩友,在网上这种虚拟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着一个假面具,这与水中月、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正面回答!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呢?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反方二辩:我想首先指出,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上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还有如果真像对方辩友所说的话,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再请教对方辩友,在中学生上网利和弊兼有的情况下,你是如何判断利大于弊呢?   正方二辩:我认为利是主流,弊只是在网络刚刚产生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刚才的一辩三辩已经反复强调,可见了对方辩友没有理解。
      请问对方三辩,学以致用,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   反方三辩:是要付诸实践,但我们所说的上网并不是指所有的人。我们的前提是中学生,中学生的天性是判断力和自制力比较差,对网上的信息垃圾它们能够正确处理吗?刚才对方辩友无法回答判断利弊大小标准,我现在告诉大家,首先我们从数量上判断,网络三大问题与其方便性和快捷性相比是三弊一利,难道对方辩友还要说利大于弊吗?其次,从质上说,中学生自制力、判断力差的天性弱点与网络三大问题是不可调和的固有矛盾。
      所以我方再次强调,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腾***

    2013-11-11 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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