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中介看房觉得满意准备定下来,后来拒绝了中介。直接跟房东签了租房合同。现在中介老是来要钱,对吗?
本来要看新房的,不怎么满意,就拒绝中介了。也没签合同。后来看新房子了,不合适也拒绝了。就继续找房,在网上找到一个房,经咨询,原来是刚才那房子房东的哥哥,碰巧是刚才看的房子,考虑再三,犹豫再三,就和他签了房子的合同。中介知道了,就来要费用,我这怎么办?
一般中介都会收看房费,看房过程中会让你签字确认类似“一经中介,不论你是否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合同,均需支付若干中介费的的书面承诺”,我估计你多半应该是签字了。这个问题对不对的不好讲,我是这么看的:
1、从法律上讲,一旦你签字确认了,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支付中介费属于你的合同义务,所以,中介找你要钱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2、从行业特性上看,一般人可能对中介行业的此种作法比较反感,从内心深处难以接受或者是对中介非常反感。
但中介行业收取中介费用是其行业存在的一般与必要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也就是一行有一行的谋生手段,所以收取中介费符合行业操作习惯;
3、从法律实务上讲,一般不会因为千把块钱起诉你,你就是不给,中介除了法外手段外,也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你。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般中介都会收看房费,看房过程中会让你签字确认类似“一经中介,不论你是否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合同,均需支付若干中介费的的书面承诺”,我估计你多半应该是签字了。这个问题对不对的不好讲,我是这么看的:
1、从法律上讲,一旦你签字确认了,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支付中介费属于你的合同义务,所以,中介找你要钱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2、从行业特性上看,一般人可能对中介行业的此种作法比较反感,从内心深处难以接受或者是对中介非常反感。
但中介行业收取中介费用是其行业存在的一般与必要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也就是一行有一行的谋生手段,所以收取中介费符合行业操作习惯;
3、从法律实务上讲,一般不会因为千把块钱起诉你,你就是不给,中介除了法外手段外,也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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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确信没有给中介签过任何字据,那恭喜你跳单成功,至少从法律上讲,你可以不支付中介费了。收起
通过中介租房使得租房过程变的更加便捷,但是有很多的人却对中介不了解。租房中介看房要钱吗?中介的费用怎么收取?如果没有租成功会不会收费?这些都是租客最关心的问题,很多人对租房中介看房费和中介费望而却步。其实现在很多正规中介已经不再收取看房费了,租房中介费也是在成交之后才付。<p>【租房中介看房要钱吗?】</p><p>很多租客都比较关心租房中介看房要钱吗这个问题。其实租房中介看房费实际上是中介提供带看服务的费用,因此又被称为带看费或者信息服务费。目前很多正规中介公司已经取消了租房看房费用,而是在租房成交以后收取半月的租金作为服务费用。只有一小部分中介和小城市的中介公司会以看房费、信息费的名义收取。看房费一般以两种方式收取:一、按照看房次数或者提供的租房信息数收取,如每次看房收取50元费用,二、承诺带看直到满意为止但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比如缴纳200元一直带看到满意为止。收费标准不一造成了市场混乱,也给租客带来了很多被骗的风险。</p><p>【租房中介看房费与中介费的区别】</p><p>租房中介看房费实际上也是中介费的一种,但是两者又有区别。租房中介看房费仅是看房的服务费用,最后成交与否不影响此项费用的收取。而中介费一般都是在租房成交以后收取,费用一般都是半个月的租金。有些中介公司在收取看房费后如果成交还要加收中介费,因此选择中介服务时一定要弄清楚其服务费用是怎样收取的。</p><p>【交租房中介看房费可能面临的风险】</p><p>近年来随着租房市场的火热,再加上租房者中很多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不少骗子也看上了这块"市场",他们通过发布虚假房源,通过收取看房费进行诈骗。同时也有一些不良中介公司在收取看房费后找各种借口拒绝提供其口头承诺的服务。很多租客往往因为钱少或不堪维权的麻烦只能自认倒霉。因此租房时最好选择大型正规的中介公司,这些中介一般不收取看房费用,如果所在地方确实没有不收取看房费用的中介,也要仔细查看中介公司的,并且在网上多查找搜索相关信息,仔细甄别。在交纳看房费时一定要签写书面协议,并索取收费凭证,如果被骗,最好选择通过警方解决纠纷。</p><p>总结:目前大部分中介公司已经取消了租房的看房费用,如果在租房时遇到收取看房费的就要小心。在租房时没有看到房子,没有签订租房合前最好不要交纳任何名义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如果确实要交租房中介看房费,也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总之,租房找正规靠谱的中介,看房费用能不交就不交。</p>
1.你要自己明确,是否合租?几个人合租?什么价位?什么地段?<br/>2.进本地的网站,外地的根本不靠谱,进去了也是不行的,成交不了。<br/>3.参考当地租住的集体价格,看均价。<br/>4.最后成交看房东人品,以保障你后期的麻烦
我也碰到这样的问题,首先您可以找比较大的中介公司帮您出租,想中原地产,汉宇地产,智恒都可以。如果你想自己吧房子租出去不想中介烦,那你就在接电话时就问他是那里的,中介免谈,如果他骗你是个人,在看房时他拿单子给你签,你千万不要签。主要还是看您的判断能力。反正还是大的中介公司比较牢靠,您可以吧您的要求都和总结说清楚,比如只能借给一个人住,不能群组。提前1天预约看房等等。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相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而公租房作为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理论上也应该具备一般小区住房的配套设施。而公租房具体的一些配套设施要求如下(各个城市的具体规定略有差异):室外:外墙面采用外墙乳胶漆,外门窗采用塑钢门窗,进户门采用钢质防盗门。室内:卫生间、厨房地面安装防滑地砖,其余地面安装釉面砖;厨房、卫生间内墙贴白色瓷片,其余墙面、顶棚涂刷普通乳胶漆;户内分隔门采用普通套装木门,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洗涤池、灶台、碗柜;卫生间应安装吸顶灯、换气扇、成品立柱盆、普通洗浴器、洗面器、蹲式便器,预留洗衣机位置;用水器具应设相应的给水龙头;水、电、闭路安装到户,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小区环境:环境优美,绿化、消防、市政、物管等配套设施完善。配套设施:幼儿园、小学、银行、图书、餐饮、快递、健身、交通等生活配套设施。
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房产中介应该在服务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只要中介机构在带顾客看房前告知需交“看房费”,都不属于违规。看房费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房产中介与租客之间约定的一种行为,顾客可以在租房前与房产中介协商到底收多少看房费。
1、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白天一般都工作比较忙,租房晚上看房可以避开上班时间,让工作和找房两不误。 2、租房族的在住处的生活大部分是晚上的时间,因此晚上看房更能了解所租房子的情况。比如晚上房子周边的情况,有没有噪声、有没有光源污染、房子的灯光情况、附近有没有吵闹的商店或餐馆等都能在晚上很好的反映出来。 3、晚上更容易了解小区的道路、治安和物业状况,晚上小区的灯光情况、物业安保情况等都能更好的显现出来。对于女生来说,小区的交通、照明和安保十分重要。试想一下,由于加班等原因导致下班时间晚,而这些方面又不便利的话将会是怎样的场面。当然了,晚上看房也有很多缺陷。首先晚上自己去看房的话本身的人身安全就得不到有效保证。有一些不法分子编织租房骗局,在晚上带租客看房时抢劫财务或人身侵害。其次,晚上没有日照,没办法观察房屋的采光情况。虽然租房族大多数在家的时间都是晚上,但是日照仍然很重要。日照影响着房子的通风和采暖情况,尤其是在冬季,如果日照不好会显得房屋阴冷,而且晾晒衣物很不方便。最后,完善小区和房子的很多缺陷都能被黑夜隐藏起来,增加了看房的难度。小区的垃圾回收点、污水排放位置等都在黑暗中无法认出,如果租的房子在这周边的话显然是不好的。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也由于光线不强很可能被忽视。例如墙面裂纹、房子门窗好坏等都不容易检查。
1、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晚上去看房时最好多找几个伙伴陪同,一来可以相互照应保障安全,另一方面人多看房的也仔细,伙伴很有可能发现更多问题并能给出很多建议。 2、看房注意留意小区环境:由于一般社区的生活垃圾在早上10点之前都会清理一次,因而,白天看房一般都不会注意该问题。而晚上,生活垃圾相对多起来,这时看房,可以看看房子附近有没有垃圾回收点,是否靠近污水排放较严重的河流等。这些地方在高温下都是滋生蚊虫、散发难闻气味的源头。 3、观察物业安保是否到位:小区物业管理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购房因素,对于日后的生活往往会有较大影响。晚上看房能考察一个小区是否重视安全保卫,有无保安定时巡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到位等。 4、晚上看房要看房屋细节:晚上看房很容易出现盲点。即使是在灯光相对明亮的室内,一些小细节如墙壁裂缝、地板变色等也很容易被忽略掉。因此在看房时要注意到房子的各个角落已经各种设备的情况,以免租了房子才发现问题。总结: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看房都有其优缺点,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尽量在白天和晚上都去看房,这样可以全面的了解房子的情况。
1.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其次,就是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2.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比如一些总层高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年代左右有不少5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在看房时第一要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畅,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其二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3.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等。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1、门窗。门窗是防盗的关键,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门窗户是否都能关上、关严实,检查防盗网是否结实。 2、室内设施。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3、家用电器。一般房东或者中介会为提升租价而拼凑一些电器,设备老化严重,使用时无法保障。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4、卫生间防水。一定要注意看卫生间的天花板和墙壁是否有水渍,如果防水不好,隔三差五找房东找楼上很麻烦,很伤邻里感情。总结:租客看房是租房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环。看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缺一不可。
全封闭式式学校是不允许在外住宿的,学校这样是考虑了安全因素而且管理起来比较方便,虽然很限制学生自由但在很大程度上也确实使得学生收心,外面的世界太无奈了
要结合周围环境布局才能趋吉避凶免祸消灾<br/>布局事业婚姻健康都保障
应该交定金般说交定金表示定租租候定金房租面扣除租定金肯定拿除非定金条特别说明
两个人和气点,只要别存在怕自己用的少,怕他用的多的心理。这样不浪费就行。这样两个人就可以平摊。
得排队,到你有现房就有到你没现房就没有。
购买二手房的人应只缴契税、产权登记费和办证费,至于房屋与2006年对比差价问题不存在补税费。因为现在不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即使要交税费也应由卖房人负担。
其实现在先找个床位住下,等找到工作了再找房子会更好些。避免跑冤枉路,浪费上班族视之为“金钱”的时间。能直接找到房东租房当然更好。需要通过中介租房的话,应选择有良好口碑的房屋中介,正规的中介公司看房之前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 找中介的时候记得问中介要张淘房卡。还有就是一定要签合同,明确细则,例如水暖~物业等。
有这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吗? 我家一层 准备砌两层 高度6.5M 我家后墙距正后方家(2层房屋)正房外墙6.2M 请问我的房子能砌吗? 房子位于城郊农村。 你好,我家就在扬州。 现在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而言,是没用的。 只要你砌房的时候,没人举报就OK。 告诉你个办法,如果有人举报,你就暂缓施工。 过几天再砌房。 这样就OK 了。
经查孙景春(我的爷爷)在烟台所成里忠义胡同10号共有房屋8间,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出租6间,建筑面积68.23平方,西厢2间空闲,建筑面积22。74平方,当时8间房全部纳入改造。1985落实私房政策,对于出租6间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改造起点应予改造,空闲2间予以返还,但因属危房已经拆除,按规定给予残值补偿,按每平方15元计算为341.10元。残值补偿款已于1985年9月2日由我的叔叔领走。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第一步,进行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认购。 资质审核后的这里需要交纳定金(购房者应该尽量避免与卖房者在认购书中约定“订金”条款,而用“定金”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新房不同的是,二手房认购环节没有新房规范,这笔定金直接交到卖房者手里。 第三步,与中介机构签订商品房购买服务的协议。 如果买房人已经确定购买某套二手房,那么为了保障双方权益,中介会要求与买房人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会明确中介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中介收费等重要信息。 强调:当你与中介机构签订这种委托协议时,应仔细阅读每一个条款,逐条与中介人员核实其含义。当你有疑问及感觉权益得不到足够保障时,可以考虑在协议中增加补充条款。 第四步,中介方与买卖双方一起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 到了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购买意向及目标价格之后,中介公司地产经纪人应该先到房管局档案馆查册,查证该出卖的房子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或抵押等背景资料。只有在产权得到完全确认的情况下,买房人才能与卖方签署正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这之前签署买卖合同,则可能存在风险。比如,卖方的房产可能是多人共有产权,或者是集资房、小产权房或经适房等,这些房产的交易都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果事先不明确产权的具体情况而签约,则容易产生无谓的损失。这个环节十分关键,对买家十分重要,所以买家应该向经纪人问清楚该产权问题的查证具体情况,最好有一定的依据证明。 第五步,买卖双方签署正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这一步是在中介、买卖双方亲自到房管部门核实产权后的关键一步。作为买房人的你,必须已经对房产的产权状况了如指掌,比如,房产所属的地块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取的,房产证是否已经抵押,房产的用途是什么等等。 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时,通常你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原件、印章等资料,卖方也同样要带齐这些资料,同时还要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步,到银行支付房款,并到交易中心核价与交税。 这个流程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买方是做按揭贷款的,那么作为买房的你,支付的就只是首期房款。第二种情况是买方是一次性支付房款的,那么这时候就是房款的全额支付。应当注意的是,当签署完正式的买卖合同后,无论是支付首付款还是全款,都应当在银行柜台现场完成。 支付房款后,一般同时要到房产交易中心税务部门进行房产核价、核税等等。 第七步,到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如果是买房人一次性支付房款的,无须走这一步流程,直接进入下一步。按揭贷款的申请,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你需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等等。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国管)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市管)的不同,带齐相关材料。 第八步,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过户申请。 具体来说,你要准备好身份证、正式的买卖合同、与银行的贷款合同、申请书与委托书、完税单,当然,卖方须带房产证。 第九步,银行发放按揭贷款及交房。 这一步对于一次性支付房款的买房人来说,是不需要的。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房的,那么,当你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并且拿到房产证后,则需要拿着房产证到为你做按揭贷款的银行进行发放贷款的申请,你拿到房产证时,同时也会拿到房产的他项抵押权证。你只需要将房产证和他项抵押权证一起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一般几天银行就会发放贷款了。发放贷款、交付房产并且支付余款后,二手房的交易就大功告成了。
一 . 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包括其中予以赠送或者折价的家电、装修,并且为净得价。 二 . 交易过程中具体事项的约定 1. 定金 1. 约定支付时间及条件。这是对买方付款时间的约束,如果买方没有在写明时间内付款,需赔偿违约金或缴纳滞纳金。 2. 定金限制规定: a. 如交易房屋无抵押或只有一个抵押且抵押权人为银行情况下,定金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且不能超过100万; b. 如交易房屋有一个以上抵押,或只有一个抵押但是抵押权人非银行,定金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20%且不能超过50万; c. 10万(含)可自行支付; d. 超过10万部分,必须办理定金托管。 2. 还款解押 1. 卖房需明确所出售的房屋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需向买方承诺何时还清贷款,最迟何时办理解抵押登记手续。 2. 卖方需保证在此期限内完成,一旦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 首付款支付方式 1. 买卖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如“卖方办理完解抵押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如果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付款,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 银行面签及过户 1. 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例如“丙方(中介)收到评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因买卖双方中其中一方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追究违约方责任。 2. 过户:同样,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例如“丙方(中介)收到贷款机构批贷后7个工作日内(以建委预约时间为准)”。 5. 物业交割 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 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2. 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监管进行支付。 三 . 税费相关 1. 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 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 其他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他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 .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1. 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日(含)内。 2. 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3. 约定赔付金额:构成根本违约的,需赔付房屋总价款的20%。 4. 关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如新政策出台、自然灾害等,买卖双方都不算违约,双方需协商解决。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业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所以未取得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履行。
一 . 需再次确认买方及卖方情况 1. 检查材料 再次查看房产证、契税票,认清产权性质、房屋面积、房屋建筑年代、交税时间、房子是否还在抵押等因素。向房主详细询问房子的情况,确认中介复印了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 2. 确定自己是否有购房资质 自2016年3月25日起,上海再次提升了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门槛,简单的说就是社保/个税的缴纳从三年内满两年,变为了缴纳5年及以上,具体条款如下: 1.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在购买之日前63个月正常缴纳个税或社保满60个月; 2.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在上海有不超过1套房屋;本市户籍居民,单身最多可拥有一套房屋,家庭名下最多可有两套房屋。 3. 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学生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上海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沪买房,需要出具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及本人页。 3. 明确付款方式 全款还是贷款。如果是贷款的话,要明确首付支付方式。若是二手房卖方需要买方首付还清贷款,这样并不能够走资金托管,存在一定风险,所以这时候要注意在合同上明确写出首付的支付方式,用途。 4. 各项日期 明确过户时间、物业交割时间、户口迁出时间、房屋内留存项等,以上问题需要清晰写入合同,防止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 . 准备材料 1. 出售方 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进契税单、发票、合同等材料; 2. 买受方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 签署定金合同时,需要准备定金,定金一般不超过总房款的20% 三 . 人员到场 买方或卖方委托人到场,卖方需要所有产权人及配偶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 “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方如果不能到场,可以办理委托,委托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 . 房屋基本情况 根据房产证登记信息,如实填写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卖方所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并为所填写内容担责。 二 . 房屋产权情况 此条款需卖方清楚以下方面: 1. 房屋性质 如商品房、已购公房等。 2. 产权情况 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办理解抵押手续等其他详细信息。 3. 是否有租赁 涉及房屋优先购买权,如果有租户需提交租户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免未来发生不必要纠纷。 三 .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 房屋成交价格 买卖双方协商好价格,此环节是将房屋价格落实到合同上,任何口头约定的效力都比不上此处的白纸黑字。 2. 对房屋内家具家电的处理 写明室内家居家电的折合金额,对于特别贵重以及需要搬走的东西可在补充协议中详细说明,以免交房时出现纠纷,并不缺乏类似案例。 3. 确定买方付款方式 买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对于卖方拿到房款时间有直接关系。买方全款的话收款最快。 4. 约定贷款如未获得批准的解决方式 作为卖方,如果买方贷款未获得银行批准,就意味着交易程序无法按照约定继续进行。即出现此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和责任归属。 四、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在买卖合同中,这个部分需要卖方确认并担责。内容包括: 1. 房产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被限制交易;配偶知晓且同意出售;无其他人有优先购买权等,如违约卖方遵守违约条款并赔偿。 2. 卖方确认房屋内没有出现过意外死亡时间,不是凶宅,并承担责任。 3. 如果卖方违约,应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全部房款以及因为违约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未如期返还,需交滞纳金。 4. 卖方需确认房屋基本状况,例如有无漏水,如有问题该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事项。 五 . 房屋的交付 作为卖方房屋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 1.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个工作日 2. 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个工作日 3. 拿到全部购房款__个工作日 在房屋交付时,也要约定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六 . 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违约条款所规定的承担责任。违约条款中主要需要注意三点:违约情景的规定、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交付时间。 七 . 税、费相关规定 二手房交易到最后环节就是缴税过户了。缴税过户需约定两点: 1. 因一方不按规定履行缴税的,应赔付违约金; 2. 因政策原因导致税费变化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
居住房屋转租,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转租租赁合同。 签署转租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内容: 1. 原承租人应将出租人的转租书面同意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2. 新承租人需登记(包括居住使用人)的姓名、住所、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 2. 合同中需注明出租房屋坐落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 新承租人需写明租赁该房屋的用途; 4. 双方应约定并写下房屋交付日期; 5. 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需约定租赁期限和续租(时间不能超过原租约); 6. 合同中应写明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8.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9.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0.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1. 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3、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6、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对利用押金进行合同欺诈的防范办法。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直到6月25日左右他才通知房东自己到期后要搬走,没想到这么一来房东不干了。房东说,如果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这样他好及时对外放租。而小刘现在只提前几天通知,之前也完全没有跟房东表示过要离开的意图。房东认为小刘给他造成了房屋空置的风险,说是要扣除一部分押金。” 小刘这样的情况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最好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 继续租住需续约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1.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3.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协议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往往有很多空白的地方。购房者在当时一定要寻问清楚,以免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5.签合同,先交定金 有些开发商,签订合同前要求购房者先交定金,还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避免用一些“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等模糊的语言,一定要将交房日期准确无误的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7.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时不能再继续购房等(例如,国家颁布新的房产政策)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 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订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亲自转账。
1、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 2、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3、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商铺房贷款合同和借贷合同 4、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备案登记 5、收房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1、跟谁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注意:中介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合同。 2、购房合同一般要一式四份 贷款购房,购房合同一般要一式四份,住建委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自己手中保留一份。 3、要规避利益风险 签完购房合同之后会签一个补充条款,一般会约束卖方的是交付时间、违约金额、具体税费由谁承担的问题等。
1、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所租物业所属单元; 2、要在合同中对租期做出具体明确的约定; 3、确定具体的起租时间; 4、协商确定月租金金额及付款方式; 5、对停车位的相关事宜做出约定。 上述5点是写字楼租赁合同中的常见基本约定上,让我们来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约定房屋装修消防验收日期; 2、明确押金的付款方式,协商以哪种形式进行退还: 承租企业可以争取尽可能少的押金金额,当租赁合同到期时,在完成退房手续后,业主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日起期限内退还租户押金,以及因延期退还产生的违约滞纳金等。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避免在后续退还押金的过程中产生纠纷。 3、免租期的具体约定; 通常,业主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与租户一定时间的免租期,以减少租户因装修、搬迁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因此,为了自身利益,租户应该尽可能多的免租期。 4、退租交房的标准 现状退租交房:入驻企业根据现有的房屋状况,在没有损坏屋内设备设施等情况下退租交房。 还原退租交房:入驻企业应该按照入驻装修改造前的房屋格局、设施及设备退租交房。租户应该在约定的交房日期间,按照约定将房屋恢复原貌。
1、协商确认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2、注意检查出租方是否具有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检查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如系转租,出租方应提供其租赁合同和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租户如果要将承租的写字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应在合同中明确出租人能够提供相关材料供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 4、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5、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6、合同终止的情形及单方解约权的约定 7、写字楼报价常常以“元/平方米/日”为单位的,由于写字楼往往是一个大产证,没有进行产权分割,租户租赁的面积是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的,且必须按照实际租赁的面积来计算租金。首次租赁写字楼的客户一定要注意按照该报价方式来计算自己真实的租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 8、事先明确物业管理费用、内容以及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是除租金之外最重要的一项费用,一座写字楼办公环境、服务品质的好坏,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有着直接关联,而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往往有高有低。 另外,还需要明确物业管理费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一般情况下,包含公共部位和外墙的保洁、公共设施(如电梯)维护保修、公共部位水和电、工作时间的中央空调费、保安管理费等。 9、注意约定免租期。交付的写字楼一般是毛坯,也有一些会有简单装修,但绝大多数租户会重新装修,出租方往往会给租户一个免租期,作为租户的装修时间。但是这只是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并非出租方的法定义务,是否有免租期及免租期的长短由双方自行约定,只有写入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10、有些比较老的写字楼会有电话容量的限制,租户如果对于电话容量要求较高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11、违约条款一般双方都会作出简单的约定,但是由于现实中各种情形千变万化,针对不同的合同需要有不同的违约条款,由于缺乏专业律师应对各种情况的经验,合同双方自行制作的合同难免会挂一漏万。 如果仅仅是简单的约定出现何种情况赔偿违约金多少钱,一旦发生纠纷,会面临违约金被法院调整的风险。最好的方法是双方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如果处理得当,发生纠纷,对守约方会比较有利。 12、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两者各有优势,可根据不同情况约定。
一、审查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 租赁物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如房屋的产权证件等。租赁物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租赁物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用途等。了解租赁物的法律性质,房屋的类型是否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否为非住宅性质的。 2、对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经营范围;财务情况;社会信誉;履约能力; 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实行按月支付制。 2、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3、明确约定写字楼租赁合同租金的调整,如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涨租金。 三、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相关常规费用条款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物发生的水、电、设备、物业管理等产生的费用由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 四、写字楼租赁合同之交接条款 1、明确约定写字楼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写字楼无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2、明确约定办理写字楼交接手续时,应由写字楼租赁合同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点验、接收有关财物。 3、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或写字楼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但是承租方添置的新可移动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五、写字楼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1、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并负责场地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2、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负责场地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自行维修产生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六、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装修条款 1、明确约定装修条款,经过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但是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 2、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时装修附加部分的归属,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保留返还时的现状,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但给房屋造成损失的,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给予出租方一定补偿。 七、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1、作为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写字楼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写字楼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写字楼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写字楼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九、写字楼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在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时,建议写清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如在合同第XX条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此条为惠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以降低写字楼租赁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首先最重要的是出租房屋的合法性,出租人必须出示产权证明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如果出租人并不是房屋的主人,则必须出示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其次,在出租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合同中要涉及明确的金额,并注明应由哪一方承担。 此外,还要注意约定免租期,在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时,一般的租户都会对租用的房屋进行重新装修,出租方往往会给租户一个免租期用于装修,这虽然并不是出租房的法定义务,但是是实践中的常见做法,只有写入合同才能收到保护。 最后,合同中需要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内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一、要注意检查租用的写字楼是否具有出租合法性。检查其产权证明及经营权证明,看看是业主是否具备出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与法人的授权证明等。 ? 二、双方要注意约定租金所包含的所有费用,明确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 三、要明确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 四、要明确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 五、要查验所租用写字楼的定义及描述是否正确,以及房屋的交付状态是否合理。 ? 六、双方应该明确发生不可抗事件时的相关处理方式。 ? 七、在合同中明确对承租单元续租、转租或者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及约定。 ? 八、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负责条款。 ? 九、协商确定发生争议时的处理方式。 ? 十、在合同中,对合同终止及处理办法做出明确的约定。
1、在签合同前要了解门面时候具有商业用途,看看面积是否够用,是否符合当地办理餐馆营业执照的面积的有关规定。了解周边是否有居民,餐馆经营是否会因为油烟、噪音污染环境,而引起不必要麻烦。同时,还要考察建筑物的公共设施,特别是要检验水、电、暖气、燃气和排水设施等是否可以满足经营的需要。 2、在租赁门面时,要验证租赁门面的产权证件及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并核查产权人和出租人是否是一致、核查清楚是否还有其他共有权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共同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如果是其亲朋代签合同,那么应该出具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出具的委托书。 3、租赁方必须明确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通常,在一段时间之内的维修费用都是由业主负责。如果承租方进行了装修,还应该对合同期满后装修添附部分的补偿事宜进行约定。 4、合同的起止日期一般由出租方确定,由于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后一般不再变动,所以经营者可以根据房租的高低, 5、双方还应该明确有可能涉及附加面积和附属设施等内容,最好编制清单,注明完好程度,以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承租人付租金时,出租人应出具收款收据。 6、租赁双方要统一面积的计算标准,一般应以使用面积为准,因为只有使用面积才是真正用于经营的面积。 7、应当对承租期间租赁房屋被国家征收、征用时的补偿事宜做出约定。 8、合同中对违约责任要作出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租者违约,出租者有权解除合同;如出租者违约,承租者可通过仲裁或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1、核查房屋权利人,以确保跟你签租赁合同的是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 2、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要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该商铺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3、调查该商铺是否已经存在租赁登记信息。如果有,会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影响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