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位补欠缴是什么意思?
1、如果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的话,经职工提出,用人单位应补欠缴公积金的。 2、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根据实际采取下列方式确定: (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自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实施之月(1999年4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补缴。 (3)按照本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规定核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