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在以下规定的比例以内,可以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不能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能超过该部分收入的3%。全部
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者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在其取得的各类收益的2%以内,在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符合国家规定的部分企业的广告费支出,可以适当提高扣除比例,或者定期据实扣除。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不能扣除。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和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从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以内,广告费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和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支出的广告费,可以适当提髙扣除比例,或者据实扣除。 纳税人申报扣除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已经支付广告费用并取得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范围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答:一、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六章 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 第四十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详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详情>>
答:你是房地产公司吧,按规定,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开发但时候,可能没有收入,这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允许在以后由收入的年度扣除,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而广告费用,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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