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招生可免修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修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三、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修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修课程不超过一半。
四、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修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修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五、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修课程
六、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修如下相应课程
七、免修手续的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