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牙体病:由龋病造成的牙体广泛缺损、残根、残冠,不能再经牙 髄治疗、修复牙冠缺损者,是牙拔除的主要原因。如牙周及根周情况良
好可考虑保留牙根,行根管治疗。
(2) 根尖病:包括不能用根管治疗、根尖切除或牙再植术等保留的 根尖病。
(3) 晚期牙周病:牙周组织大部分丧失,临床上已无法取得牙的稳 固和功能者。
(4) 创伤:创伤导致根折或冠根斜折而不能用桩冠修复者,应予以 拔除;前牙外伤而牙根折断部位在牙颈部以下过多或冠根斜折及骨折
线上无法保留的牙。
(5) 错位牙和移位牙:影响功能或引起创伤及疾病的移位、错位牙。
(6) 阻生牙:反复引起冠周炎或引起邻牙龋坏的阻生牙。
(7) 多生牙:影响美观,位置不正或引起创伤及疾病的多生牙。
(8) 治疗需要:因正畸需要或义齿修复需要拔除的牙;位于肿瘤放射区,为预防发生并发症而需要拔除的牙。
(9) 乳牙:影响恒牙正常替换的滞留乳牙。
(10) 病灶牙:引起颌骨骨髄炎、牙源性上颌窦炎等病变的病灶牙。
(11) 骨折累及的牙:因颌骨或牙槽突骨折所累及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