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基本规定有 哪些?
关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基本规定有 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 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 抵扣。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 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3条规定: “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 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 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 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第1条规定:“自2009年1 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 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 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 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
答: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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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重要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是发展_主义协商民主、发挥政协作为 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