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什么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制
都有权,财政部门是总管,审计部门是分支。###>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第三十一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财政部门###是财政部门###县级财政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财政监督 审计不管这事###财政部门是会计的主管部门
B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答:《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管理注册会计师的体制。 是"财政部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