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组织损伤的层次,依据国际通用的三度四分法将烧伤分为I度、 浅Ⅱ度、深Ⅱ度和Ⅲ度烧伤。I度、浅Ⅱ度属浅度烧伤;深Ⅱ度和Ⅲ度 属深度烧伤。
(1) I度烧伤:又称红斑烧伤,仅伤及表皮浅层,再生能力强。表面
红斑状、干燥,烧灼感,3至7日脱屑痊愈,短期内有色素沉着。
(2) 浅Ⅱ度烧伤:伤及表皮的生发层及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 显,有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水疱皮如剥脱,创面 红润、潮湿,疼痛剧烈。2周左右愈合,有色素沉着,无瘢痕形成。
(3) 深Ⅱ度烧伤:伤及真皮层,可有小水疱,疱壁较厚、基底苍白与 潮红相间、创面湿润,痛觉迟钝,3至4周愈合,常有瘢痕增生。
(4) Ⅲ度烧伤:伤及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及骨骼。痛觉
消失,创面无水疱,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成焦痂,痂下可见树枝状 栓塞的血管。因皮肤及其附件已全部烧毁,无上皮再生来源,必须靠植 皮而愈合。只有很局限的小面积Ⅲ度烧伤,有可能靠周围健康皮肤的上
皮爬行而收缩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