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属于公安行政复议范围?
哪些情形不属于公安行政复议范围?
下列情形不属于公安行政复议范围: 对办理刑事案件中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侦查措施等刑事司法行为不服的; 对公安机关依法调解不服的; 对处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办理其他行政案件中作出的鉴定结论等不服的; 对申诉被驳回不服的; 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认为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行为属于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插手经济纠纷的,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前,及时报上一级公安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