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呢?
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呢?
(一)具体处理离婚诉讼中有限产权房屋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难以确定夫妻对有限产权房屋享有的权利范围。如夫妻双方享有的完整的占有权、使用权和不完整的收益权、处分权等,房屋的按份共有关系并不是十分清晰、明确。而离婚案件分割财产时,是权利分配的具体化,必须是具体的权利或是定量的财物,因此在判决时,就难以确定具体权利归属夫妻任何一方。
二是难以确定有限产权房屋的价值,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对一般财产的处理,往往要先确定其实际价值,再调解或判决产权归属一方,并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致使难以认定夫妻共同享有的价值。价格评估只能计算全部产权的价值,而不能计算夫妻双方享有的那部分产权的价值;按夫妻投入的价金计算部分产权的价值;又忽略了房屋的升值部分(当前绝大多数有限产权房屋出售价格都高于原来集资价金),不能体现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价值。
(二)有限产权房屋的分割方法: 1、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限产权房屋,应遵循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利于生产生活等一般原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何种情况享有使用、承租权作了具体规定,并同时规定对有限产权房屋的处理可参照使用权、承租权的规定。
首先应确定该有限产权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原则上只有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才能分割。应该依照婚姻法有关规定,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对双方共同投资取得产权的,当“部分产权”分给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后,应按所得房屋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判令“部分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所有,另一方依法予以经济补偿: (1)婚前由一方取得产权房屋,婚姻关系存续8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取得本单位部分产权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取得部分产权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单位同意变更房屋产权共有关系的。
以上为您介绍了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