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有哪些呢?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有哪些呢?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有: 1。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即对企业的各项支出、费用进行严格地审核和控制,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来确定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产品成本的构成项目)。 (1)直接材料,是指为生产产品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其中燃料、动力等占用比重大时,也可单独设置项目。另外如有自制半成品,一般也要单独设置项目。 (2)直接人工,是指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费用。 (3)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包括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如车间主任等)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机物料消耗、办公费、水电费、保险费等。 2。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区分为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与应当由其他月份产品负担的成本。 主要注意类似预付保险费等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摊销。
3。将应计入本月产品的各项生产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每种产品的成本。 如果同一车间同时生产多种产品时,能按产品区分的材料及人工费则分别核算;不能区分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可按各产品的定额消耗量等对材料进行分配,按定额工时等对人工费进行分配。
4。对于月末未全部完工的产品,要将该种产品的生产费用(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答: 1.进行日常帐务处理,归集计入制造费用的各项货币性支出。 2.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摊销以前支付、应由本月负担的费用或计提本月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