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律责任的规定有何内容?
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律责任的规定有何内容?
第(一)项针对未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奖励优待 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十条和第十 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现居住地有条件落实流动人口免费的 计划生育服务和有关奖励优待而不落实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项针对不依法查验婚育证明的行为,即指违反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表现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不 到位,责任不落实,不查验或不及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推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项针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 料过程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 定的情形。
主要表现为,对于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 育龄夫妻,拖延办理或者拒不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在出具避孕 节育情况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时收取费用的;出具虚假的计划 生育证明材料的。 第(四)项针对未依法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行为, 主要是指违反《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 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第(五)项规定违反《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应当追究 法律责任。本条被追究责任的主体包括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 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法律。
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