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相关业务?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变更退(免)税办法的,如何办理相关业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答: 一、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属于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错误需变更的,应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并加...详情>>